首页 政务 焦点 要闻 综合 市州 高校 图片 评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图片

“抗震小英雄”林浩代言童装

时间:09-05-25 10:09:01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湖南教育网 编辑:湖南教育网

林浩代言童装 厂家出资林父当店老板5年收入归己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05月25日 10:09  来源:成都晚报 【字体:  
 

图片来源:四川电视台网站

    不但承包林浩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还要出资上百万开设6个童装旗舰店,交给林浩家里人经营;业内人士估计如果经营顺利,每年赢利至少在60万元以上……23日,在成都最繁华的商业地段,一个150多平方米的高档童装旗舰店开业。

  关键词:生意

    别人出资林父当老板

    不用花一分钱的老板,就是那个曾经声称拒绝了10多个商家要林浩拍广告的林父——林大坤。据悉,这是“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林浩作为该品牌童装形象代言人换来的“第一笔生意”。今年内,该厂家还将出资为林浩在汶川等地开5家该品牌直营店,按照协议,“老板”将全是林大坤。

    昨日上午,在紧邻成都最繁华商业口岸春熙路的中新路上,一个150多平方米的童装旗舰店开业。店子上方的招牌显得与众不同:除了店名外,还有一个大大的林浩的头像,上面还用文字表明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林浩”。在店子门口的一根大柱子上,有一个硕大的林浩半身照片。

    该童装旗舰店装修也比较豪华。店子正对门口的柜台上,一个精致的像框中有多幅林浩出席各种场合的照片和文字说明。顾客一走进店子,就可以一眼看到。在现场,该品牌童装公司董事长周训财说,这是该品牌公司在全国700多个经营店中面积最大的一个,租店到装修,投入了约50万元。

    在现场举行剪彩仪式上,记者没有看到林浩和他家人的影子。周训财说,林浩因为到北京参加中央电视台六·一儿童节节目录制,不能到现场。林浩的父亲等也“只能在明天来店子”。

  关键词:代言人

    去年就已签代言人协议

    据悉,林浩代言的某品牌童装,是福建的企业。昨日,该品牌公司董事长周训财透露了邀请林浩做代言人的详细内幕。在林浩到上海读书期间,公司专门到上海就此进行接触。去年9月19日,双方最终签订代言协议。

    周训财介绍,去年10月1日,林浩还穿上该品牌春、夏、秋、冬的各种服装,拍下了为以后宣传所用的很多照片。该公司将立即启动“林浩品牌”的 宣传。该公司国内700多家、国外1000多家店,都将使用林浩的照片等。另外也将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周训财说,他们和林浩的“代言合作”只是5年的时间。

  关键词:代言费

    经营得好一年至少赚60万

    林浩充当童装代言人,获得的“代言费”是多少?昨日,记者打听详情,周训财称“不便于透露”。但他对本报和其他媒体透露了部分“合作情况”。

    “协议中规定,我们使用林浩作为童装、童鞋、童包三类产品的代言人。林家获得的回报有三方面:一是林浩从现在到大学,所有的学费由我们公司承担;二是我们也给了林浩家一笔钱。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公司出资金,开设6家童装专卖店,全部由林大坤经营,赚多赚少也全部归林家。”

    周训财介绍,一般的专卖店,面积在30-80平方米之间,只要稍微经营正常一点,小的、位置不好的店子一年营业收入在40万-60万元,每月纯利润在1万元以上;一个大点的、位置好的店子,一年营业收入在80万-120万元之间,每月纯利润在2万元以上。以此计算,林大坤每年的收入至少在60万元以上。

    当记者问及林大坤目前不懂经营、亏损了怎么办时,周训财称“这也是林大坤最担心的事情”。周表示,公司不会让他垮掉,公司将进行支持。

  关键词:林父

    林大坤“心头有点虚”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林大坤。他承认在去年已经和该公司签订了协议。对周训财提供的林浩担当形象代言人获得的三个回报,他也没有否认。但得到对方多少现金,他也不愿意透露。

    林大坤说:“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我们也不懂,现在只能按照协议去做。”他说,按协议,6个专卖店开店由厂家出钱,自己经营。厂家给自己的供货,价格为3.5折,赚了和亏了都是自己的。他说,自己完全没有服装经营经验,一下要经营6个专卖店,心里感到没底,但是“只能这样做下去”。

    当记者问林浩充当形象代言人,会不会影响学习时,林大坤告诉记者不会影响,“他的学习比以前更好了,前天考试,他的数学考了100分,语文也得了96分。以前测试,还有过两科100分……”

  关键词:看法

    不能让小英雄商业化

    只有十来岁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林浩,担当纯商业行为的产品形象代言人,各方人士怎么看?昨日下午,记者首先将该情况告诉林浩就读的盐道街小学相关人士,他们称“这完全是林家的个人行为”。对此,学校不愿评价。

    胜西小学校长王春认为,如果一般的学生,作为“一种实践经历是很好的事情”,但是不能太商业化,但是对于林浩担任代言人,王春明确表示反对:“林浩作为一个典型学生,他应考虑自己参加这些活动,对同龄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人的感受。”(赖波 李启明)

    ▲明言快语

    让林浩安静读书

    林大坤去年9月便与福建这家公司签下了林浩代言的协议。这意味着,今年1月林大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言的“随便松点口、做点广告,起码也有几百万了。但我们不会拿抗震救灾小英雄的名头卖钱!”是一句空话。林浩的出名与体娱明星的一夜成名性质不同,且无法阻挡。出了名的林浩受到企业注意,代言商品获得一定报酬,这合乎市场法则,也是社会的一种进步,我们本无可厚非。

    但林浩毕竟还是一个孩子,他更多的时间应该在教室,更多的周末应是在父母陪同下去游玩享受孩子们的乐趣。林浩成名之后,我们频频看见林浩不断出现在媒体上,今年4月底,林浩还停课到郑州参加大型喜剧《护士站的故事》的拍摄,就在成都这家专卖店开张之时,林浩依然停课在北京赶录六一儿童节节目。

    在林浩停课“走秀”在各大媒体镜头前,他的形象出没在商业场所时,我们社会却缺失着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关心。林浩的心智尚不成熟,他的行为尚需大人操控,他的健康成长更需要一方宁静的环境,他还有很长的人生路途要走。为了林浩的未来人生之路走得更坚定、更顺畅,社会特别是他的法律监护人,还是应少去干扰他,尽量不以大人的利益观去影响孩子的未来。

    而今林浩代言商品的合同早已签订,再多的置喙似乎已无多大意义。行文结束前,只想给林浩的家人提点建议:其一,林浩还小,他的发展真的受不了大人的折腾,为了给他一张安静的课桌,在家人经营这六家专卖店后,不管生意咋样,均要想法“隔离”孩子;另外,最好别让林浩到挂有自己硕大头像的店面去“真人秀”。毕竟孩子的未来才是最重要的。(周明华)

 

责任编辑:肖娜    

分享到:
0

了解有温度的教育资讯,尽在湖南教育网微信。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486号 湘教QSl-200504 湘ICP备12010102号-1

本网站由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2000- hnedu.cn,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731-82207750 举报邮箱:447038018@qq.com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信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