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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遴选千名产业教授、万名湖湘工匠 我省加快“产教融合”实施步伐

时间:19-01-24 10:24: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谭理 汪忠明 编辑:汤佳

实施“湖南省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园区,培育遴选产教融合示范企业500家,培育遴选产教融合领军人才100名、产业教授(导师)1000名、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10000名......近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省教育厅正式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区域产业和教育共生共荣的发展格局。

近年来,随着“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 “技工荒”、高端人才、领军人才紧缺现象严重,人才供需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统计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仅占就业人员的20%左右,高技能人才仅占就业人员的6%左右,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技师、高级技师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企业对技能型工人短缺问题反映比较强烈。

当前我省正把握“一带一部”定位,推进“五个强省”建设,机械、食品、汽车等12个千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等20个新兴产业链加速发展,产业升级换代和企业技术进步速度不断加快。与此同时,我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供应不足的问题逐渐凸显,已成为制约湖南产业整体提升的瓶颈。深化产教融合,有利于扩大人才培养规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缓解用工难、技工荒的矛盾,提升行业企业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

针对“技工荒”等现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后,全国教育大会提出,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配套出台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升为国家教育改革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制度做出系统部署。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落实上述会议精神、战略部署的具体措施。

为出台《实施意见》,2018年1月以来,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积极与教育部、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沟通协调,成立了文件起草专家小组,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初稿。此后,来自各厅局、院校、企业共55名专家组成4个调研小组,分赴省内长沙、株洲、湘潭、永州、郴州、衡阳、怀化、湘西8个市州、21所学校、10家企业,省外广东、江苏、湖北等5个省、9所学校、8家企业开展产教融合调研。在对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及直属机构、各职业学校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采纳后,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定。

在《实施意见》中,我省依据国家《若干意见》要求,以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因地制宜、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三大原则,针对我省产教融合现状和存在问题,明确了我省深化产教融合的总体要求等六个方面29条意见。其中,亮点包括:

在统筹规划产教融合布局方面体现湖南特色。《实施意见》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时,要明确产教融合发展要求,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措施,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推进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在产业园区新建职业学校和生产性实训基地。推动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产业园区合作办学。

对接区域产业调整优化学科和专业结构。《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发挥“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专业(群)创新示范作用;建立健全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行业骨干企业、中小微创业型企业紧密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对接湖南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学科专业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建立有湖南特色的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

鼓励企业发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主体作用。《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提供最新仪器设备和技术支持,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区域内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合作,承担合作办学任务,探索将部分主机配套产品安排到有条件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生产,为学校生产性实训提供项目载体。鼓励大、中型企业按照企业员工培训需要和行业特点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接收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实训。

建立健全产教融合绩效考核与督查机制。《实施意见》提出,将产教融合情况作为地方、行业企业和学校绩效考核、获取财政性资金和项目、表彰奖励的条件。教育部门要把产教融合纳入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领导班子考核、学科专业评价调整的重要指标。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测量评价体系。 (华声在线  记者 谭理 通讯员 汪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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