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6-01-25 09:39:15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1月22日上午,《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通程国际大酒店举行。
会上,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夏智伦表示我省乡村教育要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该实施办法从今年起正式执行。
《实施办法》规定,为建立和完善乡村教师成长激励机制,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际范围。乡村教师评聘职称时不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此外,还将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但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
为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和结构性缺编等问题,《实施办法》提出加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明确公费定向师范生免学杂费补助在原标准基础上,每生再提高2000元;并将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改变当前我省乡村教师队伍性别比例失衡的现状。
此外,《实施办法》将通过加强编制管理、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等措施改善乡村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状。(新华网 邓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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