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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高考招生政策 高考加分进一步减少

时间:15-06-03 19:08:27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本网讯  今年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在今日下午举行的2015年高考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詹小平对高考加分政策相关变化进行详细解答。

鼓励性加分项目瘦身

今年,湖南从2015年1月1日起,奥赛、科技类竞赛、品德有突出事迹等鼓励类加分大幅减少,获得以下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具体项目为:(1)体育特长生加分(包括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和二级运动员);(2)奥赛获奖加分(含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3)科技类竞赛加分(含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家环境科研项目奥赛奖);(4)省级优秀学生加分;(5)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6)“三独”比赛加分;(7)中职学生技能竞赛加分(全国和全省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

詹小平同时提醒考生,今年加分项目也有增加的部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汉族考生可以加分,分值为5分。

高考加分分值缩水

对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上述被取消的加分项目资格的考生,加分分值严格控制在5分以内,即普高考生原加15分以上的调整为加5分,原加10分的调整为加4分,原加5分的调整为加3分;职高考生原加20分的调整为加5分,原加15分的调整为加4分,原加10分的调整为加3分。同时,少数民族的加分分值也有调整。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汉族考生和散居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由原来的加10分调整为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城镇少数民族由原来的加5分调整为加10分。

詹小平特别强调,往年我省高考加分使用没有限制,适用于所有在湘招生院校。今年,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含省级体育比赛、三独比赛、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只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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