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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推“十条新规”规范师德 体罚或骚扰学生将受处分

时间:13-12-04 09:50:01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教育部拟推“十条新规”规范师德,你有意见可发电邮

  

教师体罚或骚扰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已写进11月29日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而且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12月18日,公众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提意见(见下列互动栏)。

十种行为将受处分

征求意见稿列举了教师受处分的10种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体罚学生的; 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开展或者组织 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给予教师的处分包括警告和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三种。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征求意见稿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关键在于教育去行政化”

“近年来,社会舆论关注的‘师德’问题,其实是法律问题,比如教师性侵学生、虐待儿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些行为已经在法律底线之下,而不是有无师德的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

如果教师的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尤其是法律规定的待遇都无法获得,很难要求教师履行师德义务,“例如有偿补课,一些地方的教师以此提高待遇,否则靠学校的收入很难养家糊口。”熊丙奇说。

他认为,处理违反师德的行为,说到底只是“事后监督”,要提高我国教师素质,防止师德滑坡,关键在于推进教育去行政化,让学校回归教育教学单位本质,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贺卫玲)

互动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2月1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hide@moe.edu.cn

2、自动传真:010-66020522

3、信函邮寄: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师德建设处,邮编:100816。

链接

长沙教师“十不准”

长沙市教育局去年9月就出台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

“十不准” 包括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者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等。

“明星老师”

除了传授知识,

他还是“知心大哥”

传授知识的教授不少,但能像“知心大哥”一样关注学生生活、用心去塑造学生个性的教授并不多见。湖南商学院副教授兼湘潭大学研究生导师、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李杰豪就是这样一位学生们的“知心大哥”。

“每个普通的学生都潜藏着不平凡的特质,需要借助老师的点拨去开启。”李杰豪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他曾任教的一个班级中,有名学生每次上课都坐在前排,书本笔记做得密密麻麻,但课堂讨论却抓不住要点,课余时间也不爱活动,显得比较孤僻。几番交流,李杰豪才得知这名学生父母离异,加之只考上一所普通高校,信心受挫,靠封闭学习来麻痹自己。

掌握到这些情况后,李杰豪多次主动开导这名同学,笔记可简约但应适当扩大专业知识面,可多参加社团活动,鼓励他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活出自己的精彩。

渐渐地,这名同学信心大增,班级活动中常能见到其活跃的身影,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在今年教师节的师生短信互动平台中,该生动情表白:“老师适时而热诚的提醒,使曾经懵懂无知的我知道了大学四年的长与短,人生拼搏的苦与乐,真诚感谢李老师在我们起飞时的鼓劲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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