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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5-04-10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同志们:
考试招生工作是教育民生的重要方面,社会广泛关注。近两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层层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狠抓落实,推进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确保了各项考试招生平稳顺利,没有出任何问题。特别是去年省考试院新的领导班子调整后,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起色,呈现出新的气象。对此,厅党组是充分肯定的。刚才,小平院长对今年的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得很到位,我都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党雄书记通报了去年招考工作评出的先进单位,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值得大家相互学习。在这里,我就今年的考试招生工作,再强调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敢于担当,切实肩负起新形势下考试招生工作的重任
考试招生既是教育综合改革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也是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能否确保考试招生每项工作安全顺利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我省整个教育改革和教育强省建设的成败。因此,做好新形势下的考试招生工作,我们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担当,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方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需要我们立即行动、敢于攻坚,切实担负起深化改革的历史使命。今年是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重中之重,目前已是“箭在弦上”。去年,国家出台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文件,浙江、上海已经启动了试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要在6月30日前拿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而且,相关单项改革从今年起要逐步启动实施。现在已经是3月最后一天了,离出台改革总体方案只有3个月了,时间已经非常紧迫,必须抓紧研究和准备,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国家总体方案从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就开始酝酿、制定,历时四年才出台,其间曾经几次呼之欲出,但都没有出台,直到去年9月份才以国务院名义高规格发布,足见此项改革的格外重要和复杂,也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改革极为重视和谨慎。改革考试招生制度特别是高考制度,对树立正确的人才导向、克服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性弊病、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等都将起到关键性作用,必须积极稳妥、坚定审慎地推进实施。这项改革关系到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方方面面,推进的难度很大,是一块不好啃的“硬骨头”。而且,按照国务院《实施意见》的部署,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和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五个方面的任务,每一个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项目、指标和要求,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高考综合改革,对现行体制、制度的触动很大,对社会承受力和我们的工作也会带来极大的挑战。当前改革的形势逼人、任务压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历史使命,主动献计献策,积极参与配合,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另一方面,考试招生工作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大,需要我们积极应对、敢于负责,切实维护好考试招生秩序和教育形象。考试招生作为一项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为国选才、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的重要机制,也是引导和促进人才培养、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能否确保其安全、有序、公正,关系到教育公平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也直接反映着我省的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形象。正因为如此,考试招生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特别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竞争加剧,广大人民群众期盼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教育,寄希望考试招生更加公平公正。但是,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无时不在找我们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设法试图攻破我们的防线,甚至拉拢、腐蚀我们的招考干部,企图内外勾结作案,给考试招生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和挑战。一旦在考试安全上出了问题,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往往是全局性的、毁灭性的和难以挽回的。即便是一个局部的考试违规行为,甚至一个小的工作差错或疏忽,在当今便捷的信息传播条件下,都有可能引发重大舆情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方面湖南是有深刻教训的。如果考试招生领域出事,就会严重扰乱办学秩序,损害教育的公信力,影响改革的进程。没有一个稳定有序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我们的治理能力将会大打折扣,要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守土有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考试招生安全顺利,用铁的手腕治理考试招生违规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二、精心谋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也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极其重要、极其复杂的改革。我们必须争取主动,尽快谋划,加强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一)加强调研,抓紧制定改革方案。去年国家出台改革总体方案后,省里随即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开展了一些前期工作。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有关配套文件的要求,今年我省要相应制定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改革的内容、目标、措施和时间表,还要制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三个配套文件。今年1月,我们拟定了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的文件,经省招委会研究同意后上报了教育部。最近,教育部已经批复,我们正在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待审批程序完成后,就会对社会公布。省考试院要根据新情况,抓紧对招生录取操作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当前,我们重点要抓紧研究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和其他两个配套文件。应该说,国家对这次改革部署非常明确,设计非常具体,已出台较为详细的指导意见。我们在改革的总体框架、基本任务上不需作太多新的考虑,但如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操作办法和措施,还得认真思考和研究。前段时间,省里对改革方案的制定进行了多次研究和部署。下一步,我们将在广泛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力求方案考虑周全、设计科学,确保6月30日前上报教育部。省考试院要牵头拟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抓紧研究,加强与厅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协调,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尽快拿出方案,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于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要立即行动起来,主动研究改革相关问题,为我省改革方案的制定积极建言献策,特别是要结合实际落实好省里出台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文件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具体操作办法,平稳有序推进改革。
(二)抓好试点,稳步启动各项改革。教育部明确要求,对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五个方面的改革任务,除高考综合改革由浙江、上海两省市先行试点外,其他四项改革任务各地都要抓紧推进,并要根据省情,因地制宜研究提出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时间表。我们要考虑湖南教育在全国的地位和老百姓的心理预期,慎重考虑综合改革启动的时间,6月上旬省招委会将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我们将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单项改革试点,为今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基础、积累经验。今年,我省将着力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试点:一是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继续执行国家农村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督促省属重点高校落实贫困地区招生计划,重点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完善录取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二是继续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试点范围。今年我省高职院校单招改革试点院校扩大到68所,招生计划扩大到30%,招生规模超过5万人。三是进行调整录取批次的试点。将往年的本科三批(A)、本科三批(B)合并为本科三批,并取消投档后设置预交学费的环节。对各项改革试点,各级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高校要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及早做好准备,严格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取得实效。省教育厅和考试院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改革试点项目定期进行检查评估,认真总结经验,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上升为全面铺开的政策和措施。
(三)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改革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精细化操作的要求很高,我们必须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精心组织。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推进考试招生改革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配备专门的人员和力量;要将任务具体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二要加强协调配合。省里将加强对市县和高校的工作指导,密切跟踪改革进程。各地、各校要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纳入教育综合改革统筹考虑,与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校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省里将认真研究,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学业水平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三要加强舆论宣传。此次改革事关重大,我省又是人口大省,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不尽相同,难以完全满足各方面的期待和要求。我省每项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发布后,我们都要加强舆论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比如,规范高考加分,厅里要求各地同时做好考生问答等工作。这项改革,如果没搞清楚,就容易产生混乱。同时,我们将积极开展覆盖各个层面的培训,全方位解读改革政策措施,层层进行改革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校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百姓宣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共同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全力以赴确保各类考试招生平安顺利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在考试招生组织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现在关键是抓落实,特别是责任制的落实。只有强化责任落实,才能保证考试招生组织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不出纰漏、不出问题。
(一)强化考试安全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考试安全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形成逐级负责、责任明晰、有责必究的考试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一方面,要强化考试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2012年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负总责,市州、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是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从这几年的实施效果来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国家教育考试更加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靠前指挥,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各类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保证。今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继续将《通知》精神反复向本地、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传达,争取他们的重视并认真履行好确保考试安全的职责。要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级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大力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项工作,近几年来公安、宣传、无委等部门给予了很多的支持,各级教育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依靠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工作。
另一方面,要落实考试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刚才,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按惯例向省教育厅递交了全年考试招生工作责任状。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个责任状绝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军令状,一旦出问题,我们将从严问责,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大家回去之后,也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组考工作责任状特别是安全保密等岗位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层面、每一个工作环节,切实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招考机构、考点和考务人员的岗位责任。要严格落实好涉密、监考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政审责任制,各级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有关高校的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亲自审核把关,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坚决防止考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网上巡查等现代技术手段,切实加强对涉密、监考等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管,严密防范和打击失密泄密、有组织代考、利用高科技手段团伙作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二)强化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总体上讲,近年来我省高校招生越来越规范透明,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好评。但仍有少数学校不顾三令五申,存在违规招生、恶性争抢生源的行为,特别是个别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干扰了招生和办学秩序,损害了考生利益,人民群众有较大的反映,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委巡视中都将这一问题列为教育系统必须重点整改的事项。要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最为关键的是,落实“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强化招生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首先,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随着简政放权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高校招生自主权将进一步扩大,这是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提升自主办学能力的重要方面。但有多大权力就要担多大责任,高校对招生过程和结果以及所带来的问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强化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正如克强总理所强调的,“有权不可任性”。今年教育部招生文件就规范招生管理所提出的26个“不得”,其中有12个是针对高校的,包括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招生、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和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等等。这就是给高校招生划定的“红线”,任何人不得触碰。这个新常态的政策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会后要向主要领导报告,教育部26个“不得”是“红线”,不能松,必须严格执行、坚决落实。同时,教育部招生文件还首次对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明确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考生对招生院校处理意见的行政复议。因此,各高校要切实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切实负起招生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招生自律、他律机制建设。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政策规定,完善学校招生简章和具体实施办法,严格依规依程序招生;健全高校招生工作领导体制,完善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在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落实招生工作终身追责制,逐步形成严密、刚性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要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招生公开公示力度,各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对未按规定进行招生公开公示的高校,我们将严格追究责任。
其次,必须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工作的监管。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强调“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管得好”。对高校招生而言,放权不是放任不管,也不是弱化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而是要实现由过去的直接干预向严格监管转变。要健全招生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招生承诺制和责任制。刚才各高校递交的责任状就是向厅里作出的承诺,希望认真履行承诺,出了问题就要严肃追责;同时还要将高校招生宣传、监管与服务纳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对有中学和教师参与违规招生行为的要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过去发现,有一些学校和中学教师在招生过程中起到了很不好的作用。要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全过程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省教育厅授权省教育考试院具体承担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监管,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操作办法,规范招生录取程序,督促各高校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计划招生。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是在招考机构监督基础上的再监督,主要责任是执好纪、问好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违纪违规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大招生违规惩治力度。去年,我们对五所高职院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违规招生问题进行了处理。今年要继续加大招生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发生“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削减下年度各类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取消招生资格、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招生录取工作中违规违法的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市州教育局要严肃查处辖区内存在“买卖生源”、“收受回扣”的高中学校,对参与有偿组织生源的教职员工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所在学校领导的责任。今年起,要严格执行向上级纪委报告查处情况的规定。省教育厅纪检组和教育纪工委对发现的问题,除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同时还要向省纪委报告。各市州教育局纪检部门查处有关案件,必须向省教育厅纪检组和教育纪工委报告。这是纪委“三转”非常明确的规定。
(三)强化整治培训机构的教育行政责任和部门共管责任。考试招生中一些违规问题屡禁不止,根源之一就是一些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恶性争抢生源。近年来我们在查处案件中发现,一些群体性考试作弊,往往与个别培训机构有关,甚至背后就是他们在非法组织所谓的“助考”。这些培训机构鱼龙混杂,有我们教育部门批的,也有其他部门批的,甚至还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的非法机构。有些培训机构平时不抓教学培训,考试时打各种歪主意,有的甚至直接组织考生作弊,这已经成为考试招生工作的极大安全隐患。近两年,在省纠风办的牵头下,我们与人社、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大力清理整顿培训市场,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这一问题。今年,我们要下决心继续进行清理规范,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首先,教育系统要上下联动,重拳治理违规办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都要行动起来,下大力气清理规范辖区内的培训机构。对非法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教育系统违规举办或参与教育培训的机构和个人,要坚决进行查处;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严格准入、有效监管的教育培训监管机制。同时,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治理违规办学,我们将适时报请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培训市场治理工作,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搞好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四、严格要求,全面加强招考系统自身建设
考试招生工作风险性极强,不能有丝毫差错和任何闪失,一旦出了问题就是大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更大的挑战,这对广大招考工作者的作风、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招考系统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方面,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招考工作虽然大多是操作性的业务工作,但其重要性和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招考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各市州和高校都深入开展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招考干部都参与了这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各地、各高校要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承诺整改落实,最近我们组织开展“回头看”,也发现了一批较多的面上问题,需要切实加强整改;同时,中央部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我们要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招考队伍作风建设,突出强化责任心教育,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头脑,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去;同时还要加大对不履行职责问题的处理力度,促进招考系统作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提升招考队伍专业化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的考试招生工作,离不开一支思想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专业化招考队伍。省教育考试院要加强统筹管理,严格按要求选聘评卷教师、命题教师、考官、专家等考试工作人员,完善各类考务人员数据库,并加强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切实提高招考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各级招考机构要加强政策法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让每一名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策,熟悉专业化、精细化的操作要求。前面讲了,因为改革可能有很多新的要求,有创新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去掌握,成为招考工作的“行家里手”。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考试招生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以攻坚克难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考试招生任务,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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