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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4-06-13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在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各有关试点高校认真落实教育部要求,针对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强化公开、加强监督,务求使改革试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一是强调集体决策。试点高校普遍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及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都须经过招生领导小组的集体研究后审核确定。二是明晰工作定位。在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中,试点高校都明确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三是完善综合评价体系。试点高校因校制宜,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的综合评价体系。如北京师范大学研发学术发展潜质专项测量量表;北京邮电大学对申报物理及数学特长的学生组织实验和面试;清华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厦门大学等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增加了体质测试。四是严格过程管理。有关试点高校在试卷命制、评阅及面试教师名单管理、考评等方面,参照国家教育考试保密规定等要求执行。五是加强监督约束。试点高校普遍加强信息公开,提前发布自主选拔录取简章,全面公开报名条件、申请办法、考核流程及录取办法等信息;在本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入围学生名单及其测试成绩、享受的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等,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目前教育部正在开展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重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督促有关高校及时整改,确保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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