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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5-03-19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15年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国标码:13031
三、湖南省招生代码:4329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七、学历证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办学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九、学院简介: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79年,由环境保护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干部培训中心,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建校30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输送环保人才3万多人,他们大多数已成为环保行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为环保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坐落在湖南省会长沙市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鸟语花香。学院占地面积550多亩,建筑面积16.4万余平方米,实习实训仪器设备先进,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完善。设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的30个专业基本覆盖环保行业各类岗位,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7000多人。
师资队伍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552人,其中教授21人,副高职称14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25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219人,省级专业带头人6人,省级骨干教师5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拥有一批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研究员、大型企业高管人才组成的客座教授团队。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学院主动对接生态文明和两型社会建设,形成了与环境保护发展战略相适应、环保特色鲜明的专业格局。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2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2个,省级专业教师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各1个,省级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1个。全面实行 “双证书”制度,学生职业技能取证率达90%以上。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学院代表队连续三届在全国高职高专环保类专业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
技术服务成效显著。学院突出“技术服务社会,实践融入教学”的办学特色,拥有一支在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等专业方面具有创新能力的强大科研团队,近年来先后编制了6项环保行业国家标准,承担了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973”计划项目在内的科技研究课题30项、省级课题73项,承接各类技术服务项目1000多项。依托“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干部培训中心”平台,广泛开展各类培训,近三年累计培训环保从业人员8000多人次。
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学院积极深化校企合作,与区域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培养”,目前,学院30个专业全部与行业、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及就业协议。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环保产业急剧升温,环保人才的需求缺口迅速增大。近年来,学院生源规模、质量稳中有升,毕业生就业率稳居省内前列,不少学生尚未毕业就被用人单位“预订”,形成了“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局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凡属考核、录取等重大事项,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报名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一、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职高对口考生。
二、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860人。(以物价部分公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招生对象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 计划 | 招生科类 | 学费 (元/年) |
普通类 (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 | 环境监测与评价 | 3 | 60 | 理工类 | 5060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3 | 60 | 理工类 | 4600 |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3 | 60 | 文理兼招 | 3500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 | 6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600 | |
城市水净化技术 | 3 | 6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600 | |
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 | 3 | 60 | 文理兼招 | 4600 |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3 | 60 | 文理兼招 | 5060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60 | 文理兼招 | 4600 | |
生物技术及应用 | 3 | 50 | 文理兼招 | 4600 | |
工程测量与监理 | 3 | 6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600 |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5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7500 | |
工程造价 | 3 | 6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600 | |
酒店管理 | 3 | 6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600 | |
环境信息技术 | 3 | 6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6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0 |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 4600 |
三、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写报名信息,用高考报名时的报名顺序号(8位数)和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报名考试费,到我院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在网上报名期间,我院将在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设立报名点,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来我院报名点直接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3、领准考证时间:4月15、16日
4、考试时间:
5、报名考试费:80元/人
6、考试地点: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人数较多的地州市在该地市另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科目由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两部分组成。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文化考试成绩文科生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总分为依据;理科生以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化三科成绩总分为依据。
2、其他考生(含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文化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3、综合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为面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cshbxy.com)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化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我院网站公示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15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湖南省2015年高考。。
六、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七、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单项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年奖助金额达600多万元,奖助面达30%以上。
奖励标准: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4000、3000、2000元三档;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学院奖学金甲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乙等奖每人每年1500元,丙等奖每人每年800元。此外,我院各系与企业合作,还设立了多项企业奖学金,企业(个人)捐赠奖(助)学金等,最高奖达5000元。
二、学院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于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学院核实的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通过奖、勤、助、贷、补、减、免等资助体系予以资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厅(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没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的学生,报到后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在校内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解困助学途径。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第七章 咨询方式与地址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731-85622728 、85622888、85622813
传 真:0731-85622888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邮 编: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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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
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
2024年11月15日 10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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