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19-04-03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编辑:吴桐
漫画 来源掌上长沙
红网时刻4月2日讯“走,去小卖部吧?”“走走,一起一起!”“老板,给我来根冰棍儿”“我要一包辣条”……80后、90后的校园记忆里,有没有学校小卖部的一部分呢?棒棒冰、饮料、雪糕还有各式爆款零食,想来还是印象深刻的。不过,自本月起,校园小卖部的管理将更加严格了,那些不合格的“网红辣条”等将消失在湖南的中小学校园……
早前,教育部发布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条提到:2019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红网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该厅已下发了相关通知,将对省内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校内小卖部、超市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声音:取消“垃圾食品”销售有必要
记者走访了长沙市内多所中小学发现,校园超市确实难觅踪迹,除了个别寄宿学校因为实际情况需要外,大部分的中小学都未设小卖部和超市。有些学校设立有自动贩卖机,展有品牌牛奶、酸奶等供师生选择;有些食堂配套出售矿泉水等饮品;还有些学校已经多次开展了健康食品宣讲,鼓励孩子们自备水果。
“一味关停不是办法,有些孩子会嘴馋,有些孩子会肚子饿,那怎么办呢?我相信,只要加强监管,尤其杜绝‘垃圾食品’,对学校里有小卖部倒是会放心些,毕竟校园内的产品是能够得到管理的。”一年级家长苏先生说。
三年级家长秦女士说:“我们家孩子的学校里是没有小卖部,但是学校外面周边有不少商店,也希望相关部门也能够对学校周边的环境进行督查,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孩子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现状:校园超市管理早有“紧箍咒”
记者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去年就已发布了《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推荐目录管理实施细则》,就校园超市经营的基本要求、申报条件、考察评估等做了公示。
长沙市教育局要求,校园超市商品价格应低于社会超市同类商品价格5%以上。校园超市应坚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服务学生的经营理念,秉承平价销售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安全价廉的学习生活用品,不得销售烟、酒、槟榔、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及其他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行动:湖南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平江县两家辣条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湖南把食品安全尤其是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排查,进一步完善常态管理机制、安全规范、责任体系,筑牢安全防线,开展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校内小卖部、超市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
排查整治重点包括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售卖“三无”食品、售卖过期、变质食品、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其他安全隐患。
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4月10日前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形成排查整治工作报告。(红网记者 周丹)
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
2024年11月15日 10点00分
2024年11月07日 10点00分
评 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