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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8-12-14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 严远丹 刘玮 编辑:汤佳
12月13日,记者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工作,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湖南出台了《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和内容。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技师培训。
《办法》对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技师培训等三种培训的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将以往出台的文件中有关五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武陵山区域和罗霄山区域劳动力等对象享受的补贴标准进行整合,明确同一补贴对象符合多项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项补贴标准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此外,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能同时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技师培训补贴。
《办法》从2018年12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早在2013年,湖南已出台《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目前,该文件已过有效期。(红网时刻 记者 严远丹 通讯员 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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