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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8-11-21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汤佳
记者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将由传统的学生填写纸质表格,所在学校和县(市区)、市(州)、省级管理机构逐级审核盖章的方式,调整为考生本人通过网上免费下载打印《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以下简称《学考成绩证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网上验证服务的方式。
《学考成绩证明》是考生本人持有,证明本人参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有效依据。考生本人应妥善保管个人《学考成绩证明》及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考生本人同意,不得将《学考成绩证明》用于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之用途。
新版《学考成绩证明》采用中英文双语表述,原图有蓝色水纹样防伪底纹,加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证明专用章”电子印章。
考生本人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打印《学考成绩证明》,考生本人或《学考成绩证明》使用机构可使用手机二维码识别软件扫描《学考成绩证明》上的二维码,或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验证成绩证明信息。
《学考成绩证明》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启用,适用于2016年及之后参加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新版正式启用前省教育考试院已盖章出具的旧版《学考成绩证明》依然有效。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是湖南省教育厅授权出具《学考成绩证明》并提供相关信息验证服务的唯一机构,对《学考成绩证明》中所列信息具有调整和解释权。(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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