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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组织学生培训满5人需办证

时间:18-06-2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沈颢 黄军山    编辑:汤佳

“无证办学”有了新的界定,什么情况是“无证办学”?6月25日,长沙市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报会上明确,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规定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以班级授课制形式、组织5名以上(含5名)幼儿或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有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培训的行为,属于无证办学行为。

去年下半年,长沙市教育局着力开展民办培训学校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专项治理,就加强培训考试行为监管提出了招生备案、公开承诺、巡查监管、协议服务、有奖举报、财务审计等六项制度,城区14所义务教育学校和90多所培训学校向社会作出了规范招生公开承诺。今年,各区县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处置了一批无证办学机构。今年1月至5月,全市共取缔关停无证办学机构205家,其中培训机构114家,幼儿园26家,其它65家;指导审批办证157家,其中培训机构106家,幼儿园41家,其它10家。

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在会上说,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一直致力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在,“减负”现象变成了课内减、课外增,校内减、校外增,学校减、家长增。减负为什么没有显著的效果?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各种名目的“辅导班”。今年,长沙市政府制定出台《长沙市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在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中,最突出的就是办学界定的问题。界定不明,容易导致排查摸底标准不一、打击处理执法不公。对此,《方案》按照前不久教育部公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无证办学进行了界定,明确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规定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以班级授课制形式、组织5名以上(含5名)幼儿或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有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培训的行为”属于无证办学行为。这其中有四个关键点,一是面向对象为“幼儿或中小学在校学生”,二是组织形式为“班级授课制”,三是活动规模为“5名以上(含5名)”,四是内容为“与文化教育课程有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培训”,其它暂不纳入整治范围。另外,一些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但又打着“××学校”“××教育”等类似招牌、以教育的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的,同样属于无证办学,同样需要列入整治。这样规定,我们认为,更加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加有利于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确保专项治理方案的落地。(潇湘晨报记者 沈颢 通讯员 黄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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