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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7-12-15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汤佳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从2017年开始,湖南将在4年内支持40个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级贫困县,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每县建设1-2所规模适中、条件达标、风格统一、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主要面向贫困家庭招生的中小学校。
根据《方案》,湖南将按照“实用、适用”的原则,支持每个项目县市在城郊建设1所,或在“大班额”问题突出的中心镇建设1-2所硬件设施达标,软件条件较好,具有先进教学理念和较高管理水平,在当地能够形成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学校。支持的学校类型以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建设方式以新建为主,兼顾对个别现有中小学校进行整体改扩建。
《方案》要求,学校要具备寄宿条件,以招收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偏远地区(距离学校8公里以上)的贫困学生为主(招收比例不低于30%或50%),其他学位主要用于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学校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建2所学校的原则上每所学校不超过1500人。
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要求,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含各类功能室)、图书馆、运动场、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等各类校舍基本建设,以及水电、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并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
《方案》明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学校统一命名为“XXX县(市)(第一或第二)芙蓉学校”。为提高“芙蓉学校”建设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的原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标准设计图集,监督各地遵照建设,确保“芙蓉学校”达到“好设计、好风格、好形象”的标准。 (长沙晚报 记者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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