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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7-10-10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陈舒仪 王祝敏 编辑:汤佳
在高校,1名辅导员管500名学生的现象司空见惯。不过,按照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下称《规定》),今后,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规定》强调,高等学校应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同时规定了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此外,要坚持“同工同酬”原则,保证高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
为提升高校辅导员的专业能力,《规定》要求,把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6个学时的校级培训,每5年参加一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此外,《规定》创新辅导员激励制度。其中,对实现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等作出明确要求,强调高校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晋升要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注重考查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要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三湘都市报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陈舒仪 王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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