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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时间:17-08-30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编辑:汤佳

制图/王斌

要开学了,学费怎么交?昨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联合发文,长沙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记者了解到,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将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其中,普高省级示范性学校一年级1383元,二年级文科1326元、理科1310元,三年级1020元;其他普高一年级1183元,二年级文科1126元、理科1110元,三年级820元。

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全免

和以往一样,今年秋季,长沙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

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

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民办学校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在我省未出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收费管理办法前,须遵循十大原则。“公参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经价格部门审批后执行。

普高学费按两档收取

根据收费标准,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合计一年级1383元,二年级文科1326元、理科1310元,三年级1020元;其他高中一年级1183元,二年级文科1126元、理科1110元,三年级820元。

公办高中停招择校生,原招收的择校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原择校生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

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学费。

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教学辅助资料,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中义务教育课程用书方面,长沙城区今年秋季一年级合计54.13元、二年级45.07元、三年级170.31元、四年级156.75元、五年级187.88元、六年级168.59元、七年级328.21元、八年级331.36元、九年级259.66元。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文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

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落实“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政策,学校做好无偿代购服务。(长沙晚报 记者 吴鑫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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