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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答记者问

时间:17-01-03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    编辑:汤佳

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立交桥”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8条约2500字,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出总体要求。明确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推行培训学分管理的改革方向,并对建设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做好教师培训规划进行了重点阐释。二是明确主要措施。包括分层提供培训课程、建立学分认定规范、严格学分审核认定、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和强化学分应用等内容。三是加强组织保障。主要就推进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落实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

问:《意见》做了哪些制度设计创新?

答:《意见》以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促进教师持续成长为目标,对推动和规范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做了以下制度设计创新:一是构建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以大力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为抓手,着力构建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学分标准体系的构建将有助于各地科学制定教师培训周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利于培训机构分层、分类、分科建立教师培训课程体系,有利于推进广大教师按需开展自主选学。二是健全学时学分合理转换机制。学时反映了学习的时长,学分则反映了学习的质量。针对当前不少地区存在的学时与学分简单换算,未体现培训层级和学习成效差异,不能对教师参训学习形成激励的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制定培训学时与培训学分转换办法,体现培训级别和学员学习成效差异。在学时与学分的转换上,实行培训层级不同、学员学习成效不同、承担培训任务层次不同,差异性认定培训学分的制度,体现了培训学分的“含金量”,将极大地调动教师参训的积极性。三是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记录和存储教师参加培训与自主研修的成果,推动高等学校认可培训学分,建立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衔接机制,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立交桥”,拓宽教师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培训学分银行将有力推动高等院校、区县研训机构、一线学校的协同,促进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一体化。四是注重发挥培训学分应用价值。针对当前培训学分管理执行不到位、结果未有效运用、未能发挥激励功能等现象,《意见》提出,将培训学分与教师管理、学校考评和教育督导工作相结合;加强教师培训学分监测与通报,分级落实监测责任,及时发布年度和周期监测报告。强化教师培训学分的有效应用,将教师参与培训与自身专业持续发展结合,依托教师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教师培训档案,适时记录教师所学课程、学习成效和学时学分等关键信息,对教师递进式、持续性、终身化成长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问:《意见》出台后,对贯彻实施有哪些要求?

答: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是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健全教师培训管理机制,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研训机构和广大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培训学分管理作为推进教师培训改革的重要抓手,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贯彻实施。一是分级落实管理责任。二是分层提供培训服务。按照学分标准体系,明确国家、省、市、县、校等不同级别培训以及教师自主研修的学分比例要求,建立培训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机制。三是严格学分审核认定。各地要严格遵循“中小学校申报、市县审核、省级认定”的流程,规范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程序,确保认定结果客观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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