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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10-1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余蓉 编辑:汤佳
9日,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湖南省2018年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已经发布。这意味着,长期处于边缘的综合素质评价,迎来了革命性的“上位”——2021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描绘了未来高中学生升学的场景:高校录取时会参考学生在高中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这一评价体系客观记录高中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的突出表现,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与之前的评价工作相比,《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最大特点是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至少每个月记录一次,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高三毕业时,学生对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综合素质档案》,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
学校、教师不再对学生给予主观性评价。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形成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作出公正、客观的总体评价,要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高校在招生时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华声在线 记者 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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