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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09-09 来源:红网 作者:周丹 编辑:汤佳
在全国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长沙市属学校的“编外教师”将要收获一份大礼。为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的管理,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长沙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决定在市属公办学校实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经费包干的管理政策,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临聘专、兼职教师及教辅人员等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等。
该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长沙市市属公办学校(市财政全额预算公办学校,包括公办大专、高职、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和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编外合同制教师和教辅人员,不包括学校临聘的后期服务人员和其他工勤人员。
学校全面实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师资管理模式,“包干经费”实行“一年一定,总额包干,分次核拨”。根据市编办核定的编外合同制教职工控制数,按照每人每年8万元为标准安排“包干经费”。
依据《关于长沙市市属公办学校实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包干经费”应主要用于支付学校临聘专、兼职教师及教辅人员等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等。学校必须根据核定的包干经费总额制定单位包干经费具体使用方案,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主管部门备案。(时刻新闻记者 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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