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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02-17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本网编辑 编辑:本网编辑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提出,招收5人以上数量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一般应设立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片区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
教育部指出,资源教室是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服务的场所,应设置学习训练、资源评估和办公接待等基本区域。具备开展特殊教育咨询、测查、评估、建档等活动;进行学科知识辅导;进行生活辅导和社会适应性训练;进行基本的康复训练;提供支持性教育环境和条件;开展普通教师、学生家长和有关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功能。
资源教室应有固定的专用场所,一般选择教学楼一层,位置相对安静、进出方便。其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若由多个房间组成,应安排在一起。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均应面向本校或片区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开放。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是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关键支撑。我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工作基础薄弱,存在数量严重不足、设备配备较差、资源教师缺乏和资源教室作用发挥不足等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人民网 记者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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