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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8-03-05 来源: 作者:李常 李红 李平 编辑:黄强
本网讯 3月1日,泸溪县浦市一小操场盛况空前、热闹非凡, 3000名师生拿起手中的麦克笔,在红色横幅上签下姓名,共同见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这一历史性时刻。
浦市一小坐落于浦市古镇繁华处,承载着该地区一代代老百姓的小学教育功能,是古镇保护开发意识培养覆盖最广的宣传阵地之一。2010年,浦市古镇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古镇建设进入加速期,为营造良好保护氛围,浦市一小里里外外修缮校园建筑,更换旅游区专用垃圾桶、新雕刻了“浦韵古今、市通天下”校园文化壁画,主动将学校融入古镇整体规划体系之中。
2016年,浦市古镇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3处历史街区、2处历史古遗迹、204处历史古建筑得到修复,高山坪古驿道、菊花石林等生态自然景观得到开发,辰河高腔、踏虎凿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古镇开发正式进入商业化运营。为此,浦市一小将传统菊花雕、踏虎凿花、辰河高腔等本地文化引进课堂,积极开展古镇知识抢答、绘画、征文、黑板报和手抄报等比赛,配合参加古镇集体造势活动,进一步推动古镇文化传承和文明风尚入脑入心。
签名活动当天,学校还组织了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课、发放《条例》学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活动,为浦市古镇鼓与呼。泸溪县浦市小学校长李代海表示,学校将采用多样形式宣传《条例》,力推《条例》走进课堂,确保古镇保护宣传全覆盖、零漏洞。同时,拓展传统文化进校园,加强阵地创新,重点打造特色宣传载体,不断拓展壮大宣传工作阵地,为古镇保护增色添彩。
据了解,《条例》明确了浦市古镇的保护范围及环境、保护对象、保护和管理措施、法律责任和市容管理禁止性行为等。《条例》是湘西州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通过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是湘西州第一部规范浦市古镇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该县首部地方性法规。2017年11月,《条例》正式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浦市古镇开发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通讯员 李常 李红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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