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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保护受助学生隐私工作

时间:23-04-14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据湖南教育网报道,《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负面清单》近日出炉,将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全周期管理。严禁公示受助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监护人)的敏感信息及隐私。

学生资助工作是整个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体现党委、政府对贫困学生的关心和帮助,让党的政策和组织的关怀温暖每一个贫困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党和政府的角度,胸怀大局,心系贫困学生,高度重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贫困学生纾难解困,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顺利完成学业。能否做好这一工作,事关贫困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负面清单》明确要求,严禁公示受助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监护人)的敏感信息及隐私。笔者认为,这一要求很重要,忽视不得,大意不得,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执行。

应该知道,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不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资助政策和程序办理,应助尽助,当助则助,把有关资助项目、资助款项发放到学生手中,让贫困学生真正得到资助,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组织的关怀。而且,在收集、审查、核验有关受助学生信息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严格保护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的不宜公开公示的敏感信息及隐私。这些敏感信息及隐私,可能关系到学生或其家长在同学同事朋友中的尊严与体面,关系到学生或其家长在社会上的声誉影响。

根据国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敏感信息,一般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个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的学习成长环境,我们应该按照《个人信息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负面清单》的禁止性要求,认真做好保护受助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的敏感信息及隐私,避免其个人名誉利益受到损失、精神损害,防止好心办坏事,真正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发展为本,切实维护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的合法权益,实现贫困学生受助而不受损,和其他学生一样参加学习生活而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思想顾虑。

总之,保护受助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的敏感信息及隐私是学生资助工作中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不可等闲视之、轻描淡写、疏忽大意,务必认真、仔细、审慎,把《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负面清单》的要求落实落细到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中去,使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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