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市州 高校 综合
 

评论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 > 评论

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应突出质量导向

时间:20-12-18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对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是今后我国评价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成效的根本指针和纲领性文献。

高校处于学校体系的塔尖地位,高校教师是教师队伍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学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高校也不例外,但高校的特殊之处在于,它还是科研的重要方面军。国家的许多重点实验室都建在高校,国家的许多重大科研成果都来自于高校,国家的许多重要发明专利都产生于高校。因此,高校教师不同于中小学教师,不仅肩负着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根本任务,而且担负着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这是由高校的基本职能决定的。作为高校教师,必须既懂教学,又能搞科研,让教学促进科研,科研服务教学,正确处理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因而,评价高校教师,既不能单纯评价教学水平、教学能力,也不能单纯评价科研水平、科研能力,必须既评价教学又评价科研。那么,如何评价高校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水平?

《方案》强调,评价高校教师科研工作,必须突出质量导向,实施分类评价,并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为什么?因为,当前,“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在高校科研评价工作中比较突出,不利于提高高校教师科研水平。

怎样评价高校教师科研?

第一要突出质量导向。突出质量导向,就是要改变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取向,更加重视教师科研成果的质量。科研成果的质量主要看什么?笔者认为,评价科研成果的质量,不能只看成果发表的刊物等级、影响因子、核心与否,主要应看该成果的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的情况。学术贡献看什么?当然主要是看成果在学术上的创新程度,是否在前人的基础上,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前进了一步,是否有新的发现、新的创见。学术贡献主要是理论上的贡献,包括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研究结论等,是否具有创新的意义、创新的价值。社会贡献看什么?应该主要看成果所带来的生产力的发展,成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成果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包括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工艺的革新、社会管理的变革,社会治理的改革等。而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主要就是看科研成果对教学的反哺、服务作用,是否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质量导向,还要避免评价的功利化倾向,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否则,很容易导致教师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影响成果质量和水准,难以产生有重大影响的高质量成果。

第二要实施分类评价。分类评价,也就是不能搞一刀切,用一个标准、一个指标去评价所有教师的所有科研成果。评价教师科研,要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具体成果具体评价,量体裁衣,做到因人制宜,因科制宜,因岗制宜。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评价细则,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专家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便于具体操作,灵活掌握。实施分类评价,可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等。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成果,可直接认定为高质量、高水平。

总之,如何评价高校教师科研,不但影响高校教师的切身利益,影响高校教师的职称晋升,影响高校教师的工资福利,而且影响高校教师科研的价值取向,影响高校科研的风气风向,影响高校科研的质量水平。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坚持以质量为唯一评价标准,探索分类评价机制、方法,坚决破除“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倾向,积极引导高校科研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科研成果。(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486号 湘教QSl-200504 湘ICP备12010102号-1

本网站由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2000- hnedu.cn,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2207750 举报邮箱:447038018@qq.com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信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