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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长拘禁女教师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时间:18-10-29    来源:   作者:莫有兵    编辑:金刀

近日,据红星新闻报道,因为迟到,湖南株洲育红小学一名三年级女生,被何姓女教师罚站数分钟。随后女生父亲——株洲渌口派出所一副所长,驱警车直入学校,将何姓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目前,当地纪委已介入,涉事副所长已被停职,接受调查。(2018-10-18红星新闻)

“全程被人监视,限制人身自由,没给过一口水,一粒饭……从派出所出来的那一刻,泪水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从来没有因为孩子迟到而打过哪个孩子一巴掌!我勤勤恳恳教书,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待遇。”谈及那段梦魇般的经历,何老师至今悲呛不已。

学生上学迟到,是不遵守校纪、校规的行为。老师令其罚站,且时间不长,从形式到行为并无大过,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赵某,理应协助学校、老师正确引导、教育自己的孩子。退一步说,即便罚站有体罚之嫌,也不至于上升到动用警力、限制老师自由的层面。然而,赵某为了替女儿出气,以问讯为由,擅自派人将老师带到派出所并关押了7个多小时,这种徇私枉法、公权私用、滥用职权的行为,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否则,教师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早在1994年《教师法》就规定:(七)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国家制定了不少保护教师的法律法规,但在现实生活中,教师屡屡遭到强权侵犯。据报道,北京某校学生因犯纪被罚,老师竟被家长要求下跪道歉!教师现状堪忧!

教师目前是个铁饭碗、事业编制,看起来工作体面,实际上暗藏危机,渐渐演变成了高危职业。面对这样的教育环境,“聪明”的教师只能选择明哲保身,如果广大教师都启动了“自我保护机制”,对学生听之任之,没有了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那将是对学生和家长最大的惩罚,也是全社会的悲哀!

教师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与你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却愿意因您的孩子进步而高兴、退步而着急,满怀期待,助其成才,舍小家顾大家并且无怨无悔的人!善待教师、善待教育,就是善待我们的下一代、善待我们的民族、善待我们的的未来,只有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才是我们全社会都希望看到的一个美丽前景!

总之,手握权力的人,不能任性,而要常怀谦卑,对法律和规则心存敬畏。女教师被关,必须依法追究派出所副所长滥用公权力的法律责任。(本网评论员 莫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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