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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8-08-09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前天,浙江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明确学校应安排适量的劳动家庭作业。今后,洗碗洗衣拖地将成为中小学生的一项家庭作业。要求学校建立劳动实践评价制度,根据学生表现进行评价,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来源:《钱江晚报》)
当前,我国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机会减少,劳动实践意识缺乏,出现了一些学生劳动观念发生偏差,不会劳动实践,不珍惜劳动成果现象。小学生不会包书皮,初中生不会拖地,高中生不会洗衣、不会安装电灯泡现象司空见惯。其原因有家庭劳动教育缺失、学校应试教育过度、社会对孩子生活技能培养不重视等。
浙江省要求中小学生做“洗衣拖地”家庭作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是切中时弊,显然很有必要。特别是孩子生活技能强,生存能力就会强,适应未来变化的社会环境的能力也就会强。让中小学生做“洗衣拖地”家庭作业,使孩子从小打好生活技能这个生存发展基础,是生活需要,也是教育需要。不但可以提高其独立生活能力,而且还有利于其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生活习惯,增强其适应社会的能力,有利于其日后生存发展,意义不可小看。
其实,浙江省要求中小学生做“洗衣拖地”家庭作业,也是对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的“落实”。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要切实开设劳动与技术教育课,地方和学校可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课程,学校要安排劳动家庭作业,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学生力所能及的家务。同时要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让中小学生做好“洗衣拖地”家庭作业,最重要的是家长都要重视,并长期坚持,取得实效。这里有一个问题特别要注意,该把“洗衣拖地”家庭作业当“技能作业”,别将其当“加分作业”。
“洗衣拖地”家庭作业当“加分作业”是功利教育,不合初衷,也不利孩子成长。一则让孩子做“洗衣拖地”家庭作业,如果单纯为了升学、评优功利目的,就难以起到培养孩子、锻炼孩子实际效果。教育部门出台中小学生“洗衣拖地”家庭作业“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这一规定,是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保障方面的“具体措施”,而不是“目的”。“洗衣拖地”家庭作业当“加分作业”,显然背离了教育部门的初衷。二则孩子达到升学、评优目的了,就会将“洗衣拖地”家庭作业放在一边不管了,这种短时应付之举,也不可能实现培养孩子生活技能、增强其劳动观念目的的。
让中小学生做好“洗衣拖地”家庭作业,家长要做好指导督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应形成长效机制。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就一以贯之,让孩子参加各种形式劳动实践教育,提高孩子动手、创造等能力,培养孩子尊重、感恩等品德,使孩子受益终生。当然,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劳动教育过程性评价,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学生劳动教育督导,使劳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孩子身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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