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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遭报复”也是最坏“言传身教”

时间:17-09-30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针对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高中生刘文展举报学校违规补课收费被劝退事件,今天,于都县委宣传部通报称,该县县委、县政府派出调查组介入调查。目前,于都实验中学执行校长王南昌被校董事会解聘,涉事班主任被解聘。(9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刘文展质疑举报人信息被泄露,而此前,于都县教育局回应称“没有泄露”。对此,于都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目前尚在调查。

此事件有关举报人信息是否泄露问题,相信会有一个客观的调查结果。不过,学生刘文展“举报遭劝退”,却是一个铁板钉钉的事实。而类似的学生“举报遭报复”,却也难言个例,真是岂有此理,值得警惕,说好的举报人保护哪去了?

比如,今年1月5日,西安某中学一名学生在社交平台“知乎”上发帖称,同学因举报学校雾霾天违规上课,举报电话竟从教育局流向学校,此后两名同学受到学校“处分”。此帖随即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与热议。

学生“举报遭报复”,危害不容小看。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最基本的形式,学生行使自己对学校不合理行为的举报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应该受到保护。毫无疑问,“举报遭报复”,已经涉嫌侵害了学生的合法隐私权和监督权,相关人员理应受到惩处。

于都实验中学不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违规收费补课,学生举报,这正体现着学生强烈的权力意识。学校违规收费补课,事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反而对举报的学生进行劝退处罚。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对学校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是监管不力。古人有言在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不但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反而批评他人。“举报遭报复”,也是教育最坏“言传身教”,实不可取。

于都实验中学学生“举报遭报复”,还折射出一个收费补课问题。早在2005年,教育部等国家部委联合发文禁止违规收费。可是,于都实验中学违规收费补课还是发生了,并衍生出后续矛盾纠纷。可见,治理学校乱收费,任重道远。

对学校存在的种种乱象,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纪律监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学校监督考核,摒弃“以分数论英雄”思维,特别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倒逼学校严谨自身行为,以身作则,给学生良好示范。(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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