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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上私塾的教育反思

时间:17-09-28    来源:   作者:余民强    编辑:金刀

一个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11岁学生小朱,在父亲不顾校长和亲友的极力劝阻和反对下退学上了私塾。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退学上私塾,这样明显违背义务教育法、无情打脸义务教育的行为,为什么得不到纠正,反而为许多家长认同呢?如果放任这种退学上私塾的行为发展,终有一天,义务教育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对于退学上私塾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在纠正的同时很有必要进行反思。

反思一:刚性不足而柔性有余的义务教育法能否确保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是一种规范法,对于违反义务教育法行为的处罚刚性不足而柔性有余,请看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退学上私塾算不算无正当理由,家长非得让子弟退学上私塾仅靠“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能行吗?

反思二:退学上私塾,让孩子远离学校教育,远离数理化等科学知识,孩子未来能够被家长的做法耽误吗?从在家上学到进校学习,由私塾教育进入学校教育,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退学上私塾就是在走回头路、开倒车,受伤的就是孩子。所谓的私塾、国学班,不过是迎合了当前部分家长对义务教育的不满。学生毕竟要升学,这是我国教育制度决定的,中考、高考仍然是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退学上私塾与一直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同台竞争,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退学上私塾可以说是没有可能升大学的,不是耽误了孩子的未来吗?

反思三:新的“读书无用论”是否又沉渣泛起。农民认为读书无用,更多时候,并不是认为读书后的“期望收益较小”,而是现在读书付出的“代价”太大。曾经有一个九年级最后一个学期辍学的学生家长,笔者前往劝学时,该生家长给笔者算了一笔账,他说读书没什么出息,邻居家的孩子大学毕业也是去广东打工,不如早点出去赚钱,还可以少花些钱,只要认得字就行,而退学上私塾就成了家长的首选。

反思四:农村义务教育目标严重错位,升学应试已成为义务教育的全部。本来我国义务教育的目标指向是造就合格公民,但农村义务教育在教学目标上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不顾及农村经济发展、教育发展和学生个人发展的实际,形成了盲目追求升学率的风气,导致农村义务教育单纯地成为升学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的内容脱离农村实际需要,课程设置以学科知识为中心,以升学为目标,忽视青少年进入社会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一个初中毕业生回到农村,连一副结婚用的对联都写不出,他们认为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没有实际应用价值,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与其让孩子花钱在学校消耗青春,不如早日让其退学上私塾。(本网评论员 余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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