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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更换教材”善后,重在保障学生权益

时间:17-09-17    来源:   作者: 曹灿辉    编辑:金刀

8月30日,璧山区实验小学一年级多个班级发放的数学课本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年级数学(上册),而此前该校多年使用的是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数学教材。璧山中学、正则中学等中学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领到的英语书为人教版,并配有《同步解析与测评》。此前,该区各学校多年使用的是由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的英语教材。(9月8日《中国青年报》 )

“更换教材”不是说完全不可以,而是必须“讲规矩”。一是要“科学合理”。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教材选用有明文要求:“学科组应当研读、比较《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本学科所有版本教科书,提出初选意见。”“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二是要“程序合规”。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教科书选用结果在本级教育部门网站上公示,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公示期不少于7日。”另外,“更换教材”要得到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三是要“厉行节约”。教材选用什么出版社的,是“黑白版”还是“彩版”等,要“因地制宜”,尽量“少花钱”,特别不能“重复购买”。

璧山区教委“更换教材”,明显没有“讲规矩”,属于“违规更换教材”。一则“不科学”。为何更换教材?璧山区教委回应称,由于原来的版本“存在弊端”。但原教材出版社表示,教材均为教育部审定通过并面向全国推广使用的国家课程标准教材,不存在所谓“弊端”。另外,璧山区教委更换一年级、二年级数学教材与七年级英语教材,有违“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的规定。二则“不合程序”。璧山区教委虽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打了“更换教材”报告,但重庆市教委收到相关报告,却并未允许。重庆市教委等部门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2016年教材版本,不得更换其他版本。另外,璧山区教委并未执行“更换教材”公示相关规定。三则在由中央财政购买的原版教材已经到达区一级供货商的情况下,璧山区教委人为闲置此版本,又另外花费28.84万元钱买教科书,涉嫌重复购买教学用书,造成国家资源严重浪费。

其实,“违规更换教材”,并不只是最近在璧山区发生,而是近年来,这种现象在多个地方接连发生。比如,广东、湖北,安徽、黑龙江、海南等地的一些地方也都出现过。

“违规更换教材”为何时有发生?有道是“无利不起早”,很明显,这种现象频繁发生的背后,如果说绝对没有利益输送,恐怕很难令人信服。

“违规更换教材”,是一本“反面教材”,警示“强化问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理应以强力手段进行问责,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让当事人感受到违规之痛。同时,还要查一查是否存在猫腻,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闹剧在其他地方重演。

“违规更换教材”善后,重在保障学生权益。一是停止使用新教材改回老教材,还是继续使用新教材,需要立即决定,二是教材版本不同对于老师教学和学生考试等方面的影响,需要马上拿出方案。总之,要保证学生学习、考试、升学不受影响,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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