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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7-09-11 来源: 作者:莫有兵 编辑:金刀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新规,规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其中指出,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来源:《华商报》)
为确保高校有限的贫困生资助资金用在刀刃上,一些高校在资助贫困生上,通常都有一定的严格评定标准。不仅在微观上把控,同时也要在宏观上洞察。只有多渠道、全方位掌握好贫困生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才能把精准扶贫做细落好。
然而,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不得认定为贫困生”却遭遇不少网友吐槽,有人说不能剥夺贫困生常上网吧的权利,还有人说常去网吧不得认定为贫困生有失偏颇,等等。其实,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贫困生标准认定新规很细致缜密,也很具体。其良苦用心不仅是有关公平正义,而且体现对学生的关爱。“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不得认定为贫困生”根本没错。
首先,“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体现了公平正义。有人认为贫困生之所以去网吧,原因是因为买不起手提电脑,再说学生进网吧不一定是打游戏,说不定是去查资料。不过在笔者看来,这种说法经不住推敲。一是经常出入网吧,开支不小,按每小时2元,每天5小时计算也需10元钱,这对于一个真正的贫困生而言,其实是吃不消的;二是现在的每个大学生一般都有智能手机,即便贫困生也不例外,而学校里一般都有免费WIFI,所以通过手机上网查资料也讲得通。即便贫困学生没有智能手机,学校里也有微机房,其他同学也有电脑,倘若真的查找资料,完全可以借助学校或者其他同学的电脑,而不必往网吧里跑。经常往网吧里跑,要说不去玩网游,恐怕连其本人也不会相信。据调查,学生上网80%以上是打游戏,15%左右是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为数极少。“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说明不差钱,生活并不苦,所以不应该纳入贫困学生之列,合法合情合理。
其次,“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彰显对学生的关爱。网上游戏、网上聊天和网上色情是网络三个魔爪,是使青少年堕落的三大杀手。网吧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环境,网吧里面不仅人员复杂,空气污浊不堪,而且网络环境也不利于大学生们的身心健康。沉湎于上网游戏,轻者影响学习、身体,严重者致使心理变态、心态扭曲,而且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毕竟网吧的这个环境是不适合学习的,最适合的只有打游戏和聊天、看电影等休闲的事。尤其是在很多大学生缺乏自制力,沉迷于网络游戏等语境下,他们更容易误入歧途,走向不归之路。所以从关爱学生的角度,“贫困生新规”既是关爱,也体现了公平公正性的原则。
诚然,在大数据的背景下,对于贫困生的认定只会更加科学。从实际情况来看,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是“寒门出贵子”,都会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都会认真去学习,都会除了学习就出去勤工俭学,从某种意义上说,贫困生由于特殊的原因,他们在性格方面的障碍会更多些,因此,更需要多些精心呵护。而“经常去网吧不得认定为贫困生”就像是给他们筑起了防护墙,起到了约束作用,这种约束对贫困生有百利而无一弊。
或许有人会说,贫困生不能经常上网吧,这是否侵犯了他们上网的权利与行为自由?是否涉及到贫穷歧视问题?笔者认为,经常出入网吧不得纳入贫困生的规定与权利和歧视无关。倘若一个人的经济状况能够支撑自己经常上网吧,并且想要维护自己上网的自由和权利,那么很简单,放弃贫困生申报就行。(本网评论员 莫有兵)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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