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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溺亡不报”谁之错?

时间:17-09-04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昨天中午12点多,小李和3名同龄的小伙伴相约到湖边戏水,小李一不小心滑了一跤,落入了三四米深的深水区域,导致无法脱身,而沉入水底。根本没有经历过这种事的另外3名小伙伴偷偷藏好小李的衣物,各自提心吊胆又假装若无其事回了家。3个孩子顶不住询问把事情告诉大人们已过去了11个小时。凌晨3点左右小李的遗体打捞上岸。(8月14日《杭州日报》)

现在,“同伴溺亡不报”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比如,2015年7月15日下午,陕西周至县12岁男孩康康和同村组的4名男孩一起骑车去玩水,康康溺亡。一当事孩子称,康康溺水后,他们曾救援但没成功,因害怕决定隐瞒,后将男孩的自行车和拖鞋沉入水底,并商议回去后对谁都不说。去年8月28日下午1点多,庐江县4名十三四岁的男孩结伴玩耍时,一名男孩不慎落水。3名同伴见事态严重,由于害怕大人责备,便悄悄各自回家,向大人隐瞒了消息。直到晚间,落水男孩家人见孩子迟迟未归,向其他男孩一再追问这才得知实情。

“同伴溺亡不报”,折射孩子回避危险、隐瞒错误的“避险瞒错”心理。事实上,这种心理在孩子身上经常出现。比如,燃放烟花鞭炮,孩子捂耳欲燃又止;几个孩子在学校损坏公物,孩子“攻守同盟”瞒而不报等。3名同龄小伙伴没有对落水的小李施救,偷偷藏好小李衣物,若无其事回家,不管是吓坏了,还是意识到自身“无能为力”,其实质则是回避危险。不过,在人命关天之际,孩子“避险瞒错”,显然是错误的,真不应该,值得关注,并设法破解。

矫正孩子“同伴溺亡不报”的“避险瞒错”心理,需要“大家”搭把手。一是家庭和学校要教会孩子一些应急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比如,把孩子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危险和应对方式分门别类教给孩子,尤其是告诉孩子如何有效规避危险,如何自救与正确施救。二是学校要意识到生命教育的必要性,并及早涉及死亡教育,切实加以实施,消除社会上不健康的死亡文化,消除孩子的“怕死”心理。三是社会有必要明确,在保护未成年人问题上,不提倡孩子见义勇为,并不等于要孩子在别人遭遇危险需要帮助的时候,采取冷漠或一味自保的态度,只要“不是超越孩子自身能力的救助行为”,比如,向旁人求助、呼救、报警等,都是应该而必须的。(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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