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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7-05-31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今年20岁的晓玲(化名)是一名大三学生,为了买到心仪已久的苹果手机,在朋友的推荐下,晓玲开始接触网络贷款,可没想到从此晓玲陷入了一个无底洞,如今已经欠下几十万的债务,昨天晓玲更是被追债人控制,直到父亲报警才回了家。(2017年5月23日湖南政法频道)
为了追求高品质的生活,为了买到心仪的苹果手机和电脑,晓玲竟然接受了校园网络贷款,从此陷入高利贷泥潭,越陷越深,欠下几十万元的债务,逼得父母要卖房才能还债。笔者想想都心痛,如果每个家长都碰到这样的熊孩子,真的不要活了!
虽然,晓玲作为一名大三学生,已经是成年人,是非辨别能力、行为控制能力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我们不要忽视了另一个事实:大学生仍是学生,仍是一个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纯粹消费者。父母收入是大学生的经济线,大学生的消费水平要受父母收入水平制约。晓玲通过校园贷购买苹果手机、电脑,最后还是要父母来还债。当自己被高利贷所困时,为什么不及时告诉父母,让父母及时还清贷款,挣脱高利贷的魔爪?当自己被追债人控制后,如果父亲不报警求救,晓玲还能顺利回家吗?
笔者认为,对于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贷款业务,我们确实该管管、治治了,不能再让它成为谋害大学生的魔鬼!
作为国家,必须加强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金融生活。政府应适当限制网贷业务的范围,禁止零门槛放贷,禁止不合理甚至违法的网贷合同。尽管大学生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因为其没有职业没有收入来源,建议法律将其作为特殊群体对待,规定大学生的经济行为未经父母明确授权或事后追认的,可以认定无效。大学生申请校园贷,必须征得其父母明示同意,否则,家长可以拒绝承认,拒绝还贷。
作为网贷平台,应当本着金融服务的善意和诚意,在追求自身利润的同时,切实对服务对象负责,加强对申请者资格的审查,尽可能减少放贷风险。即使在发生金融风险后,也要依法依程序解决,严禁采用下三烂手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暴力逼债,制造恶性事件。
作为高校,应当加强对大学生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倡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等传统美德,加强对大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的跟踪调查研究,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性的消费观,适度消费,合理消费。
作为家长,应当用优良的家风家教传统,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经常过问孩子在校园的经济行为、消费行为,及时制止超过家庭经济能力的奢侈消费现象。
作为大学生,要从自身家庭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出发,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并懂得尊重父母,心疼父母,理解父母挣钱难,学会为父母分忧解难。
总之,校园贷已经引发了太多负面事件,让大学生深受其害,确实到了非管不可的时候,我们必须重视,拿出具体措施行动来。(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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