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市州 高校 综合
 

评论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 > 评论

考评班主任,有奖也要有罚

时间:17-05-31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班主任是学生的“人生导师”,是学校的“德育骨干”,是立德树人的关键,为了解决班主任的待遇问题,今日《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正式对外发布。(2017年5月25日东南网)

班主任是学校学生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者、落实者,是一切班级工作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校所有老师中对学生影响最大最深远,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地位特殊而重要。

班主任的爱心、责任与素质、能力,直接影响学生的身心成长,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水平。为了督促班主任认真履行教育管理责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德育工作部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校必须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考核和评价,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效率、能力、水平。

对班主任,既要加强管理,严格考核,也要以人为本,落实班主任工作待遇,关注班主任的情感心理,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无疑,《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的发布,就是福州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管理,激励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该《办法》规定,优秀班主任每年可获奖励10000元,合格班主任每年或获奖励6000元,班主任年人均奖励8200元,月均683元,加上原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人均的120元,合计达到803元/月,这一班主任岗位待遇已经上升为全省“第一梯队”。笔者相信,该办法对于激励班主任增强责任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同时,笔者也发现,该《办法》只对考评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的班主任进行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只规定不享受班主任奖励金,却没有任何惩罚措施。笔者认为,这是有缺陷的、不足的。特别是对那些平时吊儿郎当、对学生极不负责任的班主任,可能没有什么鞭策作用,感受不到压力的存在。

赏罚分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有效管理的基本法则,也是树立领导权威的客观要求。有奖就有罚。只奖不罚,或者只罚不奖,都是不符合管理科学的,必使管理效果大打折扣。班主任工作考评,作为一项管理制度,既要给优秀者以奖励,又要给落后者以惩罚。奖励是为了激励更多的人走向优秀,惩罚是为了鞭策落后者赶快猛醒,进取向上,向先进看齐。

总之,班主任是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是学校德育的骨干力量,是立德树人的关键少数,对学校的人才培养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管理和考评,既要重奖励,也要有惩罚。这样,才能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督促所有班主任真正对学生的学习成长负责,对学生的人生发展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国家和社会负责。(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责任编辑:金刀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湘公网安备 43011102000486号 湘教QSl-200504 湘ICP备12010102号-1

本网站由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2000- hnedu.cn,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731-82207750 举报邮箱:447038018@qq.com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信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