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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7-03-14 来源: 作者:莫有兵 编辑:金刀
广州某私立学校的一个电子屏播放的招生广告称,“本校只招收父母是本科以上学历之家长”。意思说,只有父母都是本科以上学历的孩子,才符合招生条件。(3月5日《广州日报》)
“寒门生贵子,白屋出公卿”的老话虽未必绝对正确,但对寒门学子的激励作用大家还是认可的。可是广州某私立学校才不管这一套:你的父母如果不是本科学历,那对不住,不招!学校招生却跟家长学历挂钩并设置为一道门槛,此举究竟是招学生,还是招家长呢?让人匪夷所思。
有网友认为,私立学校有自主招生权,学校根据招生的数量设置一定的门槛是合情合理的。虽然该校属于私立学校,标新立异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在笔者看来,无论是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只要是把中国的适龄学生作为招生对象,都应该遵循《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不得因家庭的原因而受到歧视性的对待。对此,私立学校也应当予以遵守,否则就有违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见学校如此规定招生条件属于违规行为,也是赤裸裸的教育歧视。
学历不等于能力早已成为共识,家长们的学历更不能代表孩子的学习能力。早在两千多年前,教育圣贤孔子就提出了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培养出大批名载史册的优秀人才,没想到21世纪的今天,还有学校和教育管理者抱着“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落后观念,将低学历家长的孩子拒之门外,这是何等荒谬?
其实,不仅是这所小学,许多所谓优秀学校的入学“面试”都不仅仅考察孩子的能力与素质,其中也包含着对于家长的学历、国籍、甚至财力和社会资源的考察。歧视的背后,是腐朽的“出身论”的论调在作怪。在制定这条规定的学校和教育管理者那里,有着这样的逻辑:低学历者提供的家庭教育环境必然劣于高学历者,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成绩必然很差,让这些注定成绩很差的学生入学,必然拉低我校的平均成绩,导致我校教育业绩考核在同类学校间处于劣势,进而影响我校的生源。
换言之,出身论的背后,是畸形考核制度在作怪。但即便是畸形考核制度在作怪,也仍然无法必然推导出如此拙劣的出身论论调。因为,就在并不遥远的过去,大量的社会精英正是出身于这样的父母学历在本科以下的家庭。所以,这样一条奇葩规定的出炉,折射出的是我国义务教育资源尚不够均衡,尤其是优质资源仍是比较匮乏,而家长送孩子进名校的心情又十分迫切,因此,一些知名的私立学校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源而不惜违规违法。
阻断贫穷代际传递,引领阶层合理流动和调整,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的真义。但完全要达到教育公平公正的目的,就现实看仍是任重道远。碰到这样愚顽的招生要求,家长可投诉举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更必须加强招生工作的严格监管,万万不可让个别学校任性胡来。(本网评论员 莫有兵)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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