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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偿在线教育”别一“禁”了之

时间:17-01-19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日前,江苏一位中学语文教师从她任教的公办学校辞职,全职当起网络教师。而让她下决心辞掉公职的原因之一,是她在网上开收费课被举报“违规有偿授课”。在职教师网上有偿授课是否违规?互联网时代如何监管教师授课行为?(1月14日新华社)

教师“有偿在线教育”是近几年互联网快速发展后的一种全新教学方式,如何“定性”,该不该“禁止”,争议很大。一些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教师“有偿在线教育”,“依据”的是2015年教育部发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理解”,也并无“明文规定”。曾经对“在线辅导老师一小时挣上万元”,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态:“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应因为参与有偿在线教育而影响正常教学,但会不会实行‘一刀切’的禁令,目前尚在进一步研究中”。而现行国家层面政策文件对教师“有偿在线教育”尚无明确规范。特别是我国《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多项法律都没有规定教师不得用自己的双休日、节假日兼职挣钱,对教师“有偿在线教育”更是“规范空白”。可以说,“禁止”教师“有偿在线教育”是“无法可依”。

那么,教师“有偿在线教育”到底如何看?如何管?我们还是先来看看关于“有偿在线教育”的争议吧。

一种是为教师“有偿在线教育”点赞,认为这是迈向教育公平的一步,优质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实现了更大范围共享,而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正是我国教育最大问题;相反的一种是为教师“有偿在线教育”拍砖,认为一心二用,力有不逮,对本职工作中的学生构成了新的不公。

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分布极不平衡,在互联网之前无法解决。现在的互联网时代,教育资源能够远程输出和供给。因此,第一种观点的教师“有偿在线教育”,能解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别一“禁”了之,值得探索。

做好教师“有偿在线教育”的“制度设计”,“分类管理”是不错的一种办法。

教师“有偿在线教育”,有一种情况是自由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师授课,这属于市场行为,可以通过在线平台监管和学生家长自主选择进行管理。

教师“有偿在线教育”,另外一种情况是公办在职教师授课。这里的一种方式是,教师主要提供“有偿在线教育”资源,经编辑发布到“在线教育”平台,让学生选择学习,获得收入,正如作者写稿到报刊网络获得收入一样。从目前国家发展在线教育和解决优质教育资源短缺问题现状来看,应当鼓励。这里还有一种方式是,教师在“在线教育”平台给学生授课,教师全程参与“在线教育”活动,获得收入,这与教育部门以前禁止的公办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有偿在线教育”放到了线上而已,理当禁止。

当然,与教师“有偿在线教育”不同的教师“公益在线教育”值得大力发展。互联网时代,“在线教育”能扩充课堂教学内容,惠及更多学生。不妨选择优秀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教育成果”的方式,进行“公益在线教育”,让广大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比如,北京市教委投资建设并主管运营的“北京数字学校”,组织名师录制“云课堂”,覆盖了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年级和学科,所有学生可以登录自行选择学习内容,教师也可以上传课程,值得借鉴。

好的“制度设计”也是生产力,能让新兴事物健康发展,我国“在线教育”的“制度设计”亟须补补课。(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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