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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正能量的“网红”才能行稳致远

时间:17-01-05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2016年可谓“网红元年”,关于“网红”的热点新闻从年头一直红到了年尾。动辄上亿元的估值或收购,“网红”们的吸金能力让人感叹。直播的兴起,也让“网红”风行一时。这一年,都火了哪些“网红”?哪些人可以会成为“网红”?“网红”经济会是个泡沫吗?(2016年12月27日新华社)

无疑,2016年是”网红元年”。这一年,“papi酱”获得1200万元的融资,个人品牌估值高达数亿元。“同道大叔”被人以2亿多元收购其七成多的股份,瞬间身家过亿。淘宝“网红”张大奕网店月销售额达到百万元级。网络直播火热,直播“网红”层出不穷。文字“网红”咪蒙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800万。网红致富、网红经济正在成为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重要现象,助长了人们的网络投机心理。

任何一个人,一旦成为“网红”,就会红极发紫,身价瞬间飙升,令人仰视。人人想当“网红”, “网红”是圆梦捷径。然而,不是人人都能成为“网红”的,也不是想网红就能网红的。正如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宇说的:“作为一个‘网红’至少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在社交媒体上能够持续制造有影响力的内容,二是在某个垂直领域有一定的话语权,三是其生产的内容被受众所喜欢并能够持续涨粉。”

如何看待“网红”现象,如何看待“网红”经济?笔者认为,“网红”是网络时代特有的现象,是借助网络平台的传播实现的。一方面,“网红”是网络文化的有力推手,是网络文化繁荣的重要表现。“网红”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方面也有其积极意义,功不可没,应当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当前的“网红”现象、“网红”经济确实偏离了正确轨道,挑战着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价值观,必须依法加强管理,使之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所以, 2016年,既是“网红”兴起的元年,也是“网红”的整治年。文化部、公安部相继开展了针对网络直播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直击“网红”要害,及时给“网红”经济降火。

最后,必须强调:“网红”只有在政府的依法治理监管下,在社会的强有力监督下,以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己任,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文化,传播真善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才能行稳致远,一直“红”下去。(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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