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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12-06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近日,贵阳市清镇某中学制定“学生上厕所需带如厕牌”的新规引网友热议。昨日,贵州都市报记者调查证实,制定这一奇葩规定的学校是贵阳市清镇养正学校。清镇市教育局得知这一消息后,已责令学校立即整改。目前,学校已取消这一规定。(12月4日《贵州都市报》)
人有三急,内急为首。“如厕牌”一班一块,从小处来说,如果一个班上有两个学生同时要上厕所,就会“为难”学生了,显然这是不人性的办法。从大处来说,也是一种涉嫌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限制学生如厕,与这些规定不符。
让学生脖挂“如厕牌”,初心虽然是好的,防止一些学生借上厕所之名聊天、逗留、抽烟,但是这种“围墙式”的管理对学生是“监管”,要不得。
现在,“如厕牌”被取消了,当然值得肯定。然而,笔者认为还不够,大家更当反思,特别是“如厕牌”暴露的教育“监管思维”短板,要补一补才对。
教育“监管思维”还真非个案。比如,武汉市青山区的一名高中生反映,他们的语文老师为了控制晚自习上厕所的人数,规定学生想如厕必须先背古诗,背了古诗才能上厕所。如厕先背古诗,如果背不出古诗,怎么办?可见,纠正这些“监管思维”下的“奇葩校规”势在必行。
学校管理要从死板机械、固执简单、缺失人性的单纯“管人”中走出,面对传统的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理念,要想方设法“激活”,加入趣味化、创新化、人性化和互动化的教育精神。教育也是个良心活,只有学校老师拥有教育耐心,从心底里热爱教育和学生,才能为学生一步步成长倾力。比如,在学生“如厕”问题上,学校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以上厕所为由趁机聊天抽烟的学生进行教育,学校强化巡查,一旦发现严肃通报处理;从协助教育学生的角度出发,争取家长的支持;老师用心爱护学生,把课上得精彩,让学生留恋课堂,不借口“如厕”。何乐而不为呢?(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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