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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11-18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群殴、辱骂、拍裸照、持刀威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备受社会关注。针对这一现象,继今年5月国务院部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之后,近期,官方再度向这一现象“亮剑”,这次参与部门之多,整治措施之严,颇受舆论关注。(11月13日人民网)
今年4月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指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频次密集,数量很大。资料显示,最近一两年,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格外受公众关注,仅今年5-8月份,教育部门统计的已处理完结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有68件。媒体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内被媒体曝光,备受舆论关注的校园暴力事件就多达20余起。遏止校园欺凌刻不容缓。
校园欺凌危害不可小看。欺凌双方都会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在孩子心目中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严重的恐将影响终生;也会给校风学风带来极大影响,有损社会安定和良好秩序的形成;其还是一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欺凌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就属于犯罪行为。
校园欺凌的产生,原因固然复杂,但家庭教育不力该是首因。纵观一系列校园欺凌恶性事件,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其家长有的疏于教育,有的失之放任,使孩子成为“问题孩子”。浙江嘉兴洪合镇曾经发生少年群殴事件,由于家教不严,这群少年以小镇二十分之一的人口犯下近30%的案件,可见家庭教育缺失后果严重。
遏止校园欺凌,家长要关注“问题孩子”,对这些孩子,家长不可放任,要担负起教育责任。
11月11日,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其中特别提到,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遏止校园欺凌,让家长关注“问题孩子”,一方面家长要自觉从法律和道德层面教会孩子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敬畏生命、同情弱者教育,纠正孩子倚强凌弱、靠拳头解决问题的习惯,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现孩子的暴力苗头,应该果断制止。另一方面法律要对家长关注“问题孩子”作出明确要求,如果孩子出现校园欺凌,家长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在“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倒逼”家长对孩子履行法定的监护责任。当然,受欺凌者家长也应转变教育方式,给孩子足够的勇气,壮大孩子好的“朋友圈”,提高孩子的“威慑力”,使孩子免受校园欺凌。(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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