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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11-10 来源: 作者:黄启龙 编辑:金刀
“学校收500元的理由是啥?”“收费连个票也不开”……这几天在绥德中学高三学生群里,讨论最多的就是学校要求一千多名高三学生每人最低缴500元“助学助教款”的事儿。(11月3日《华商报》)
绥德中学11月2日下午举办高三年级成人礼,而在当天上午,高三学生家长被召集开家长会,并由各班家长委员会出面收钱,有老师明说这是给老师的“辛苦费”。一位代课教师对家长说:“如果你说不愿意(交钱),不愿意也行,那以后你们娃怎么样?你不搭理我,我为什么要搭理你,是不是这么个道理?”当天大多数家长都交了钱。
一位家长交钱后无奈地说:“说实话,我坐在教室里很纠结。班主任、老师都在场,不交的话,老师给娃穿小鞋怎么办?而且还要登记姓名、金额,谁交谁没交一目了然。交吧,真有点不太愿意,也没有收据。”
家长委员会本应为家长代言,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和评议,可如今却严重地异化成学校推卸责任、掩人耳目的“替罪羊”;家长会本应是家长和老师交流沟通的平台,如今却变成了“捐款会”。这样做,目的很清楚,学校规避乱收费可能受到的处罚。但这个“创意”却忽视了,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作为为人师表的老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辛苦钱”,不仅违背相关规定,更让师德碎了一地。
尤有甚者,这样的收费行为在该校高三20个班级内同时轰轰烈烈地进行着,校长竟说毫不知情,当记者问及如此收费是否违规,校长称“不懂这个”。作为一校之长,“不知”“不懂”,骗谁?没有你校长授意,谁敢如此“造次”?没有学校授意,家长委员会无缘无故为学校“捐款”?
教育乱收费非常普遍,禁而不绝,何也?处罚太轻。每次都是一曝光,学校就把责任推给家长委员会,或退钱,或无动于衷;对学校当事人和领导只是批评,或调个学校,没有实质性的处罚。笔者认为,打击教育乱收费不应仅止于退款,应该重罚,应该按有关法律法规治罪,让他们再也不敢向学生家长伸手索要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教育工作者,更应为人师表,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教书,勤勤恳恳育人!(本网评论员 黄启龙)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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