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16-11-01 来源: 作者:谢建中 编辑:金刀
一些地方的儿童营养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点儿“变了味”。以笔者所在东部地区农村为例,鉴于以往配送食物的过程中,出现过“缩水”或食物变质的问题,不少领导怕担责任,于是把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让学生自己随意买,爱吃什么买什么。而一些基层农村学校为了省事,改为一个季度发一次。不过,因为怕学生把钱弄丢了,所以学校按季度给家长发钱,每个季度100元。(10月24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认为,由于以往在配送“营养餐”的过程中,出现过“缩水”或食物“变质”的问题,不少领导怕担责任,而一些基层农村学校也怕麻烦,于是把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使“营养餐”变了味。所以,营养餐变味是各地一些政府部门和学校在管理上的不到位和不作为所造成的,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学校对营养餐质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发放现金”避免了不少风险,也省去了很多麻烦,甚至可以说是皆大欢喜,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非常不妥当的。因为在农村,如果这笔钱发给学生,虽然他们觉得更有安全感,但学生会随便买一些好吃的食物而养成吃“零食”的坏习惯。如果发到一些贫困家长的手里,这100元经常会被改作他用,比如变成家庭的“扶贫款”,不能保证补助金花在儿童的营养补助上,也会给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提供温床。更为严重的是,发放现金违反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的有关规定。另外,这笔钱虽然不多,一些在外地打工的家长为了领这笔钱,不得不请假回家,100元还不够他(她)们的误工费。因此, 对“营养餐”的吐槽不仅仅是因为其合理的诉求更是因为营养餐对于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所以,为了自己一时的方便而让学生或者家长去处置这一份特别的资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这种走形式的“营养餐”已经名存实亡。
由此可知,要使农村儿童营养餐不变味,最重要的在于纠正以现金发放的错误做法,让孩子能够真正吃到称心如意的营养餐,政府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和执行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为此,笔者建议,一方面学生“营养餐”应该全部由各县教育局负责监管到位,并组织一些合格的中标单位统一配送到各个学校,使学生“营养餐”的这项惠民工程更加有序、专业、卫生,造福人民大众。 另一方面对于儿童营养餐在配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变味”、“变质”、“缩水”、“以次充好”等问题,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学校也不能以各种不作为的理由来搪塞,相反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配套设施,强化监督,真正地让“营养餐”饱肚暖心。对致使营养餐“变味”的行为,我们不能止于纠正,必要时还需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启动法律程序,对情节严重者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本网评论员 谢建中)
责任编辑:金刀
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
2024年11月22日 15点00分
2024年11月15日 10点00分
评 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