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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打老师是权力放纵

时间:16-11-01    来源:   作者:余民强    编辑:金刀

10月27日上午,一段“永嘉李姓交警殴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开。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在学校走廊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在一位女老师脸上打了一拳,其间更掏出了警棍。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打人民警李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同时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10月29日 华龙网)

近年来,家长打老师的事件其实并不鲜见。孤陋寡闻如我都知道近年来被媒体报道的家长打老师的事件就有好几起。笔者以“家长打老师”百度了一下,发现“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1,600,000个”。笔者还记得中央电视台2009年11月20日《今日说法》说了这样一件事,“2009年9月16日,新学期才刚开学不久,在吉林省吉林市的一所小学里面,一位老师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被人给打了。”也记得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说“9月11日一学生家长到重庆巴南区麻醉柳镇中心小学,携舅子当众殴打学校3名教师、1名保安,致四人受伤。”

上述打老师的家长都是平头百姓,可这次打老师的家长却是一位头顶国徽的人民警察。这位警察手持警械、还公然叫嚣“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真的是触目惊心,国徽、警械、警服这些正义的象征却成了这位警察殴打老师的帮凶,这位学生家长还配当人民警察吗?家长当着自己孩子和其他学生的面殴打老师,在学生幼小心灵里种下“警察可以打老师”的邪恶种子,这样的警察素质哪去了?

我国警察法第二条明文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第二十二条明确:“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一目了然,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这才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可见,不管什么原因,警察打老师就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这次的警察打老师给教师群体带来了激愤和恐慌,正义的化身——警察都可以对教师任意殴打,教师的人身安全还有保障吗?

此时此刻,需要反思警察打老师这个个案中的问题。首先,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警察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警察打人”尚且是绝对不允许的,那么“警察打老师”就更是绝对不允许的。面对如此放纵权力的警察,只有剥掉其警服的严惩才能以儆效尤。其次,要加大监督力度,既要监督教师履职,又要监督警察履职,在权力的日常行使中,要擦亮眼睛,在权力“越轨”后,要对施暴者绳之以法。

警察打老师,追究警察打老师的责任要及时,教训也要牢记。不让权力走样,依法行政,应该是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自觉,希望警方借此深刻反思,依法严办,让此类践踏国法、无视尊师重教的行为,不再出于警察之手,就善莫大焉。(本网评论员 余民强)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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