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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园欺凌须多措并举多方发力

时间:16-10-15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教育部党组副书记沈晓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介绍,目前教育部正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拟于11月底前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10月14日《京华时报》)

校园欺凌一般指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多欺少。加害者、施暴者往往是校园里的异类,以出身单亲家庭居多,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厌恶读书,无视纪律,随意旷课,经常出入网吧、酒吧,重哥们义气,倾向于用暴力手段解决同学间的问题、矛盾、纠纷。受害者、被虐者往往人比较老实软弱,胆小怕事,受欺凌后选择忍气吞声,不敢报告老师(班主任)、家长,导致长期受欺凌。校园欺凌的原因比较复杂,如成绩差的同学因忌妒生恨,欺负成绩好的同学;如恋爱中争风吃醋,抢男(女)朋友,斗气干仗,等等。

校园欺凌事件不仅发生在同学中间,甚至有时也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中间,如学生对教师的报复性攻击、群聚围殴教师等。校园欺凌行为严重威胁着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影响学生心理、人格的健康发展。对于校园欺凌行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应高度重视,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笔者认为,防治校园欺凌行为,我们要综合运用教育手段、惩戒手段、法律手段,以预防为主,处置要及时有力,形成震慑。

首先要重视人防。建议加强学校安保力量,必要时可以每校配备1-2名警察。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纪律教育,督促学生遵纪守法,增强法纪观念。加强团结友爱教育、尊师教育,引导同学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爱护,珍惜同学缘分和情感。强化门卫工作责任心,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登记制度,除持有班主任批条请假外出的学生外,一律禁止学生走出校门。

其次要重视技防物防。建议在校园内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眼,实现监控的全方位、全覆盖和全天候,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能够迅速查明事实真相,做出妥善处理。建立校园警报系统,与110接处警中心联通,坚持24小时值班,一有险情,迅速到位,及时处置。

再次要明确责任。教育、公安、综治、社区等部门要与学校联手,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指导,形成防治合力。健全规章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对本省本地本校的校园欺凌事件负责,担责,问责,追责。确保中小学校园平安和谐,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活动环境。

最后,要坚持保护与惩戒、纪律与法律并重。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保护对象,同时又是校园欺凌行为的主体。所以,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既要对受害学生进行有效保护,保障他们的人身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又要对施暴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辅之以必要的纪律惩戒,触犯法律的决不姑息养奸,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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