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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09-09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9月1日,某直播平台上,身穿校服的高三女生王芳直播开学情况,其自称觉得直播新鲜,想做尝试。对此,校方表示,已与学生约谈并进行劝导,不支持学生在校使用直播功能。专家称,直播平台需加强监管。(9月6日《兰州晚报》)
这名高三女生在直播平台上的粉丝数为15674,同时在线观看人数达95人,多以二十至三十岁的男性为主。这样的影响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现在人们之所以对于这个“学生直播”提出异议,大都表示“禁播”,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其忽视乃至会侵犯不知情出镜人的隐私权;二是其学生身份网络直播会违反学校纪律影响自己和同学学习;三是其可能会采取“低俗表演”方式博取眼球,违反公序良俗,因为事实上王芳本人“在5月20日的一次直播中,因表演过于低俗、暴露、色情的舞蹈被扣分,随后又被某直播平台停播”。
毫无疑问,“学生直播”中的“低俗表演”是要不得的,理当摒弃,但其“也不能洗澡水脏了就连孩子一起泼掉”;“学生直播”如果反过来“主播”和老师同学都沟通好了,大家都认同,就不会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问题;至于“学生直播”利用业余时间,也还是能把学业影响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的,更何况现在要提倡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也还要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呢。
从2004年10月11日施行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来看,网络直播未成年人也未设限制,实行的是“零”门槛。今年4月,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其中虽然明确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自律条文对“学生直播”并没“禁播”。
由此可见,“学生直播”是把双刃剑,虽然“学生直播”不是无限的自由,但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法无禁止,也是学生的自由,不宜轻言限制。“简单禁止”不是“学生直播”正确打开方式。“学生直播”要监管也要引导。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在线直播平台近200家,覆盖用户超过2亿。一些大型网络直播平台月活跃用户超千万,高峰时段部分“房间”在线用户可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据预测,2016年整个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将超百亿元。而《南方都市报》报道,2016年被网友形容为“史上最难就业季”,因为今年大学应届毕业生人数达765万人,刷新纪录。其中有48%的毕业生选择不就业。毕业生最向往新兴职业排行榜上排名第一的职业是网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这么一个庞大的“网红群体”和“直播市场”,监管引导势在必行。
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已经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严格的“黑名单”制度,直播平台自身建立完善的举报惩罚机制,不定时进行抽查,保证平台健康发展;还要建立网络平台分级制度和观众网络实名注册制度,建立起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谨主播发未成年人的财。
另一方面家长和学校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帮助孩子确立网络直播行为边界,让他们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引导广大网民正确消费,让网红直播色情、暴力等内容的行为成无本之木,为网民提供寓教于乐的直播内容,引导网民积极参与。(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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