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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当警惕教育“隐形歧视”

时间:16-09-09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说是娃学习差得很,再没有必要上!一共6个娃,全是男孩。我想着让老师给个机会,但人家就是没给报名!”9月2日,永登连城镇牛站村刘师傅无奈地对记者说。据他了解,报名第一天与自己的孩子刘河一起被拒之门外的还有5个孩子。(9月4日东方网)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学开学,老师不让上七年级的“差生”报名,侵犯了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涉嫌违法,理当纠正:学校要让学生进校学习,并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对不让“差生”报名的老师依规予以处理。 

事实上,经过媒体曝光,永登县教育局十分重视,立即通知连城电厂中学彻查此事,并立即予以解决。当事学校校长已要求学校立即为6名没能报名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并着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至此,事情似乎已经“圆满”解决,其实不然,因为此事反映出了当下老师对待“差生”态度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隐形歧视”问题。对“差生”的“隐形歧视”比“不让报名”更糟糕,值得高度警惕,并设法破解。 

中小学老师对“差生”的“不让报名”行为,是一种“明显”的涉嫌违法行为,无论是教育部门还是学校,都会“立即”处理好,让学生“重返”教室不是一件难事。然而,当拥有“差生”标签的学生回校后,老师对其“隐形歧视”,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当“差生”得不到老师的公平对待,成了学校的“另类”,而“差生”又难有“明显事实”申诉时,学生心灵受到的伤害之深之厉,就可想而知了,况且这种伤害可能影响学生一生。相比“不让报名”的受教育权利被剥夺,对“差生”的因“差”施教,是一种教育软暴力,其对“差生”的“隐形歧视”更值得进一步议一议。 

时下,中小学老师对“差生”的“隐形歧视”,时常存在于学校教育实践中。有的老师导演了“绿领巾事件”和“差生测智商事件”;有的老师安排好学生外出集体游玩而“差生”不能去;有的老师在中考时将一些“差生”分流到职校不让他们参加考试;有的老师对学习好的学生安排最好的座位,多给回答问题的机会;有的老师当众羞辱“差生”。

对“差生”因“差”施教这种“隐形歧视”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一是个别老师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校园“隐形歧视”的危害性;二是“隐形歧视”存在于教学活动中,即使发生了严重后果,学生和家长“举证维权难”;三是一所学校办学好坏,社会有关部门和家长往往只看学生升学率,老师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学生的考试分数上,对“差生”的“隐形歧视”往往少有人关注。 

陶行知先生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遏止对“差生”的“隐形歧视”,刻不容缓。教育部门要深化老师评价体系改革,不以唯一的学生分数论英雄,应该在老师的工作态度等方面也多作考量。学校要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让学生舒心学习,同时提高老师的法律意识;老师要摒弃功利思维,摘掉有色眼镜,别满眼只看到学生成绩,容不下“差生”的创新“火花”。 (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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