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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教育“回扣式”腐败“新举措”在哪?

时间:16-08-24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

记者今天从湖北省纪委了解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系统3009人收受回扣,回扣金额223.01万元。多名领导干部涉及购买校服等领域腐败。恩施州纪委驻州教育局纪检组组长闵立,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免职。(8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教育系统校长老师“吃回扣”时有所闻。比如,去年4月25日新华网报道,海口的部分中小学校长和老师,利用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在基建项目中校长按比例提成,教学设备、图书采购时校长、老师利益均摊,形成了教育系统的“吃回扣”风气。

显然,校长老师“吃回扣”是一种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行为。另外,这种“雁过拔毛”的灰色生态,会构成对社会基础道德与正义的侵蚀;也会败坏学校风气,使老师不思教学,挖空心思捞好处,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羊毛出在羊身上,校长老师“吃回扣”的来源只能由学生家长来买单,还会增加家长经济负担。

现在,教育领域正在进行多层面的改革,各级政府还要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如果坐视教育权力任意寻租,对校长老师“吃回扣”视而不见,则必然会损害我国教育的公共服务本质。

校长老师“3009人吃回扣”,让我们看到了教育系统腐败的一些新特点:有些涉案的中小学校长、任课老师、后勤工作人员“好处均沾”,各种供应商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学校领导老师共同构筑利益输送链条,有的回扣数额甚至“明码标价”成了“你懂的”“潜规则”。

“3009人吃回扣”,几近“集体沉沦”的现实,警示教育防腐要有“新举措”。

中小学校的主要工作是教书育人,也要象高校一样去行政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学校的食品、用品和学生所需物品的经营,应该走市场化道路。一些物品比如校服,需不需要,让学生家长说了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把主要心思放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不对该由市场主体经营的行为进行“干预”,从“源头”防止教育腐败。

其实,象校服采购一样,去年7月13日,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就指出,学生可以自愿购买校服,也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这样的政策要得到落实,改变校服采购由学校说了算的局面,“还权于市场”,遏止权力寻租。

当然,对于中小学校一些现在还不能交还市场的经济行为,比如学校基建等,从制度上堵住漏洞,强化监管仍然必要。(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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