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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违规招生不该让学生“吃亏”

时间:16-08-13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今年夏天,陕西省宝鸡市卧龙寺中学的52名毕业生质疑高中毕业证为“假证”。卧龙寺中学校长承认“违规招生”,无法为部分学生办理学籍和有效毕业证。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回应称,涉事学生当年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入学水平,针对卧龙寺中学存在的私自招收线下学生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8月5日《新京报》) 

      学生没有学籍就不能“毕业”,高中违规招生影响学生学籍并不少见。今年2月,湖南株洲九方双语学校被曝违规招生,高一超过6成学生无学籍。入学一个多月,山东潍坊百树学校的380多名“高一”新生才发现,自己一直是“黑户”,为了实现学校当初让孩子三年后参加高考的承诺,他们将让学生的学籍挂靠在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未来可以职高生的身份参加高考。今年蚌埠市的高分生源约有70人没有在当地填报志愿,他们基本上被合肥168中学“录取”,现在他们都面临着“能否入上高中学籍”的问题。 

      高中违规招生让学生无学籍,一是有可能使学生难以顺利参加高考;二是会让学生无法取得合法的高中毕业证,这对于高考未被大学录取而要马上参加工作的学生来说,只能以初中学历就业,日后会对其工作升职加薪造成不小的影响。 

      高中违规招生,主要是学校争抢生源,存在不正确的经济观和政绩观,但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监管不力、学生家长想方设法“挤兑”优质教育资源也有很大关系。

      2003年,教育部出台的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明文规定,“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显然,学校招收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是一种违反“三限政策”的行为,学校和负责人理当被依规追责。

       现在的问题是,学校违规招生即使被追责,也改变不了学生拿不到合法的高中毕业证的现状,时间不可倒流,学生高中三年光阴白费,学校违规招生的后果,实际上是在让无辜的学生来承担。其实,高中违规招生,责任并不在学生,要处罚的对象应该是相关学校和负责人以及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殃及“池鱼”。否则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实在不应该。

       学校违规招生不该让学生“吃亏”。为此,就要让高中违规招生“事后追责”,变为“事中叫停”。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高中违规招生,就要约谈学校校长,采取行政的手段“事中叫停”学校违规招生,而不是动辄以“不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马后炮”式处罚来对待;另一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尽可能动员他们返回合规的“上线”学校就读,并按政策予以注册合法学籍。(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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