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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务培训要与时俱进

时间:16-06-20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6月7日,圆圆在参加第一场的语文考试时,佩戴的近视眼镜受到监考员的怀疑,被收走检查半个小时。经鉴定没问题后,临近交卷时归还。圆圆称,当事监考员的这一举动,对其发挥“影响很大”。面对考生及家长的质疑,石台县教体局在情况通报中称,通过对监控视频的还原,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规范。(6月18日中国教育在线

“眼镜门”事件不断发酵,史上最严监考程序和监考老师以及教育部门都被卷进舆论漩涡之中接受各种拷问,不能自拔。我为“误伤者”圆圆同学感到同情和惋惜,也认为监考老师面对这种“异常”,在高考监考纪律压力下,在无应对案例借鉴、不清楚制度授权多大、“短时间内”必须处理这种“异常”等情况下,采取“一级一级”上报“异常”,等待上级指示后再处理的“稳妥”办法,也表示理解。不过,我认为,一是现在对“误伤者”圆圆同学要有制度补救措施,二是以后教育部门应对“类似”事件要有“实在”的方案,一句话,“眼镜门”呼唤高考危机应对机制要从纸上“落地”。

高考考务培训要与时俱进,“多设想预案”,并“明确授权范围”。笔者了解到,现在一些高中老师感到高考监考责任和压力太大,不想监考,并不是因为高考监考“体力”上吃不消,而是因为“异常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心理压力大,怕影响考生考试,也怕自己做错从而担责。教育部门要对历年的监考“异常”情况进行归类分析,填补类似的“眼镜门”引发误会的制度性空白,在高考考务培训中,要对老师针对“异常”情况多举例说明,好让监考老师“心中有数”,明确自己面对“异常”,能够做什么,怎么做会更好。

要让高考考务人员多了解监考工具的使用办法,面对“异常”,知道如何处理会最好。比如,“眼镜门”事件也折射出了监考员到巡视员对金属探测仪并不了解多少,也不知道电话到底打到哪里,才能确认原来眼镜触发探测仪报警是很正常的现象。教育部门要从中吸取教训,今后也要“做实”类似的“监考工具异常”应对预案。

对“误伤”的考生要进行制度救济。比如设计制度方案,再给考生一个考试机会或在“合理范围内”降分录取。2014年高考,江西省教育厅就曾为两名因见义勇为受伤而无法参加高考的考生进行单独考试,使用的是备用卷(B卷),就是一个借鉴等等。当然,这需要法律授权,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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