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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大学生替考须内外联手

时间:16-06-05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为严肃考试法纪,维护考试安全,杜绝在校生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违法犯罪活动,湖北省教育厅要求,高考期间,高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同时,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治警示教育。对预备参与作弊,在高考前主动放弃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参与组织作弊、代考等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月3日《楚天时报》)

既然是防,就要把工作做在前头,提前预防,提前应对,争取主动,未雨绸缪。笔者认为,防大学生替考,必须内外联手,既防外,也防内,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所谓防外,就是防大学生,盯住大学生。所谓防内,就是防考场内考生,盯住考生。

替考是考试作弊的一种重要形式。高考防作弊,理所当然包括防替考在内,而且应当成为防备的重点。无疑,大学生是高考替考的重点人群,而大一新生自然是重点中的重点。因为他们刚刚经历过高考,对高考记忆犹新,且成绩一般比较优秀,具备替考的实力和能力。防大学生替考,要把重点放在大一学生身上,特别是重点大学的优秀大学生。

防大学生替考,禁止大学生高考期间请假,无疑是个好办法、好主意。但是,全面禁止又是不大现实不大可能的,所以只能提出原则要求。对于高考期间确需请假的大学生,必须严格审核把关,要求必须说明具体请假事由,并随时报告行踪、方向、路线,以防漏网之鱼,钻了原则的空子。

禁请假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防备场内考生,严查考生身份信息,谨防大学生冒充考生参考。同时,防止场内考生利用高科技设备将试题发送给场外大学生,再由大学生发送答案给场内考生的作弊手段。

防大学生替考,要把高考期间禁请假与法治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禁止大学生请假只能约束限制大学生的行为,却无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认识,无法让大学生主动不涉高考作弊。因此,必须把重点放在大学生的法治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告诫大学生不要以身试法,为考生替考或提供其他帮助。

此外,对于替考行为,还要实行双向追究机制。既要追究被替考的考生责任,也要追究替考的大学生责任。对于不能说明大学生去向的辅导员,应负连带责任。造成恶性作弊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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