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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06-05 来源: 作者:罗立志 编辑:金刀
1995年颁布的教育法和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于2015年12月2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这次修法比较显著地加大了对国家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抄袭、带小抄、代考等多种作弊行为,除可以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外,情节严重者可以被“禁考”一到三年,甚至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乃至刑事追究。(5月30日人民网)
2016年堪称“史上最严高考”,因为从2016年6月1日起“作弊入刑”的新法律实施,“作弊入刑”尚属首次,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自然而然引人注目。
高考是国考,是人才选拔,万众瞩目,牵动亿万考生和家长的心。高考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建设,关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强调诚信高考,依法治考,是社会的主旋律,对高考舞弊惩处,历来是严格要求,不能心慈手软,必须零容忍。
教育部提醒,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要坚决取消学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湖南省成立了全省高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厅长为副组长,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各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市州、县市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从今年起,省招委会与各市州招委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同时,省教育厅与市州教育局、省教育考试院与市州招考机构均签订了高考安全组考工作责任书,市州和县区、县区和考点均逐级签订了组考工作责任状和岗位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一旦出问题,将严肃问责,坚决做到“零容忍”
各地各校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拒绝作弊,努力营造“诚信应考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各高校加强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高考期间严格请假制度,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
运用好法律武器,严肃查处考试中的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打击散布涉考有害信息、销售作弊器材、高科技和网络作弊、替考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对参与作弊的在校学生、在职教师,视情节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解聘;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务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众所周知,高考曾经是一块至高无上的诚信金字招牌,被誉为考试的一方净土。在老百姓心目中,是有口皆碑的。但由于腐败风气的侵袭,近几年里,全国高考舞弊事件时有发生,让人震惊,让老百姓担忧。这些年来,被视为中国最公正、最公平的高考,因为招生舞弊、高考作弊,渐渐失去了敬畏与尊严。
为了这严肃的高考不知有多少人在无私奉献。为考生服务的方面很多,要求很高,食宿、交通、医护、安全、照明、通讯、监考、纪检等,应该做到万无一失。笔者以为,一切服务最终要落实到维护高考的诚信上。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有热忱心、责任心、爱护心,严肃认真地对待国考,一丝不苟地做好工作,讲政策守原则,来不得半点松动和马虎,要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构筑诚实守信的高考大堤,让违纪舞弊者根本无从下手,没有机会,真正让党和人民满意、放心。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高考之诚信之安全,难度固然很大,但只能义无反顾地奋勇当先,赢得了诚信金字招牌,才是最出色最成功最满意的高考!
诚信为本,守法光荣。2016年高考就要拉开帷幕了,广大考生一定要认清形势,学法守法,一定要端正心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考生家长、朋友要识时务,要打消作弊念头,不要铤而走险,不要挺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参加高考监考的教师是执法的主体,要一身正气,敢于执法,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负责高考工作的各级领导,要以“两学一做”思想来指导来规范一言一行,当好诚信高考的指挥员、战斗员,杜绝违纪舞弊现象发生,为教育风清气正尽职尽责!(本网评论员 罗立志)
责任编辑:金刀
2024年11月26日 10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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