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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6-05-24 来源: 作者:刘运喜 编辑:金刀
5月17日,电子科技大学的校园论坛中出现一条学生曝光导师邵振海恶行的帖子。随后,此事在社交网知乎上发酵。据知情人的文字回答和截图展示,该导师的主要恶行有:借学生名义敛财,套取项目经费;欺凌学生,要求学生给他当廉价劳动力;经常威胁学生不能毕业,不准学生请假找工作;在QQ群辱骂师生……网络曝光后,校方及时表态,第二天就让邵停课检查,并启动调查程序。这表明校方直面问题、修正错误的决心。(5月19日四川在线)
在高校,导师权力很大,可以指定录取研究生新生,可以决定研究生的论文生死,可以无偿占有研究生的研究成果,可以影响研究生顺利毕业。电子科技大学导师邵振海经常威胁学生不能毕业,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这并非个别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研究生迫于论文的压力、毕业的压力,面对导师的淫威、欺凌、剥削,往往敢怒不敢言,不得不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一些高校导师的恶行,为什么在网络曝光之前,学校没有发现?笔者认为,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学校不重视,或者说,已经麻木了,默认了。网络曝光后为什么要及时表态处理?当然是迫于舆论压力和上级压力,必须给舆论一个交待,给政府一个交待,做出积极回应。
导师在研究生招录、培养工作中,特别是在论文指导上,导师的权力很大,导师的意见很重要。大凡有过读研经历的人都清楚知道,体会尤深。导师也许不能决定你的课程成绩,至多决定他所教课程的成绩,但绝对可以决定你的论文生死。你的论文选题在导师那里通不过,就无法开题,休想进入论文写作环节。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如果导师不满意不赞同你的观点或大纲或结构或文笔,你就无法进入论文答辩环节,无法如期顺利获得学位。
笔者认为,导师作为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在学术方向与路线、学术思想与观点、论文选题与写作上,学校确实应当充分听取导师意见,但也不能由导师一人说了算。因为,学术是自由的,学术应当民主,必须反对独裁,反对专制,反对学术垄断。
遏制高校导师的恶行乱象,恢复导师与学生的正常关系,维护研究生的正当合法权益,必须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要通过改革限制导师的权力,特别是导师的个人决定权,别把指导权变成专制权。要切实加强对导师指导权力的约束和监管,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论文评审答辩,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等,尽管导师负有主要责任,但不能由导师一人说了算,必须公开透明,集体讨论决定。必须严格规范导师在指导研究生论文上的权力,明确导师必须承担的指导责任。导师的权力主要体现在对研究生阅读书目的指导建议上,对学术研究方向的指导规划上,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写作、观点、格式等方面的指导把关上。导师的指导意见必须接受学校的监督。
笔者建议,导师与研究生之间建立双向互选机制,导师可以选择研究生,研究生可以选择导师。特别是研究生,对于自己不满意的导师可以要求换导师,学校不得拒绝,应当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同时建立研究生申诉机制,允许研究生对导师在论文指导、项目研究、创新实验等方面有违师德规范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申诉,主张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导师的监督管理,定期考核奖惩,防止导师滥用权力,侵犯研究生权利,剥夺研究生劳动成果。
此外,对于导师来说,要自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不以导师自居,高高在上,把研究生当廉价劳动力,要多指导少压制,尊重研究生人格和权利,发扬学术民主,保持清正廉洁,做到经济上清白、学术上严格、生活上关心、情感上信赖。(本网评论员 刘运喜)
责任编辑: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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