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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校园超市“防腐”新举措?

时间:16-05-20    来源:   作者:曹灿辉    编辑:金刀

4月18日,湖南媒体对衡山县一起校园腐败系列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披露,曾备受各界关注后又沉寂了一年的衡阳校园“红顶超市”腐败窝案,开始露出冰山一角。在这次因校园超市引发的反腐风暴中,该市共有15所学校的20余名中学领导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月12日红网) 

查处一起校园超市腐败案,对多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法律的制裁,当然令人拍手称快。不过,对于校园超市腐败,制裁惩处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如何防止校园超市腐败的再次发生,当是我们应该重点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让校园超市回归方便学生本意,则是另一种“防腐”举措新思路,值得好好研究研究。

群众的眼晴是雪亮的,利用封闭校园实施垄断经营的校园超市,饱受学生和家长的质疑和诟病。今年3月,一张广西南宁某中学小卖部经营权竞拍现场图在网上疯传,该图片显示,这家小卖部的成交价竞拍到了173万元/年。有网友算了一笔账,“扣除假期和周末,每天要将近4万元的营业额才能保本”。有道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为利益,校园超市“宰”学生,也不是没有可能,校园超市承租者与学校领导达成某种“金钱交易”,也有现实“土壤”,校园超市“防腐”,理所当然进行人们的视角。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大凡腐败,都和经济利益相关联,校园腐败,不外是一个“利”字,校园超市当然也不例外。反过来推想,最大限度地压缩校园超市利润以至于不盈利,让校园超市回归方便学生本意,也就能够缩小权力寻租空间,这种另类“防腐”,很有必要,也势在必行。

让校园超市回归方便学生本意,压缩盈利空间或不盈利,也并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需要多方通力合作。

要提高认识规范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让学校重新认识校园超市开办的目的,把方便放在第一位,不动盈利的歪脑子。其实,曾有一些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禁止学校小卖部对外竞价招租承包的规定,值得借鉴。2011年,浙江台州市三门县教育局就开始禁止学校小卖部对外承包,转为办由学校指导,学生参与的“爱心小卖部”,商品以低于市场价的20-30%进行出售,经营所得全部用于学生活动,或购买奖品,或帮助困难同学,赢得社会好评。

要加强教育强化监管。校园超市腐败不过是校园腐败的一个侧面,反映的却是一些教育部门学校“公权私用”和“权钱交换”的不正之风。校园超市“防腐”,对其负有监管之责的工商、税务、食药监、教育等多个部门,要更好的发挥教育监管作用,平时强化宣传,加强督查过程管理,保障学生在校园超市消费“去商业化”,让这片圣土回归纯洁。

要细化手段主动作为。校园超市是服务学生日常生活的,如果竞价招租且成交价奇高,学校就会成为生意场,铜臭味太浓,有违环境育人原则,不利于学生成长。校园超市最好学校自己经营,尽可能压缩利润空间以致于零利润,让利于学生,同时确保食品安全。这样,校园超市“防腐”,当会事半功倍。(本网评论员 曹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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