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1-11-27 15:56:37 来源:湖南教育网 作者:章仙踪 编辑:章仙踪
“尚方宝剑”——湖南教育督导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纪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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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伦娥 刘 静) 一提起株洲醴陵,人们自然地会联想到“烟花、瓷器、教育”这样三个词,这是醴陵的“三张名片”。也确实,2007年,醴陵代表湖南迎接“两基”国检,获特殊贡献奖,近三年,在省一级的评选中,醴陵拿到的奖牌不下十个。 可是20年前,醴陵的这“三张名片”最多只敢亮出两张,教育,曾经是上了《湖南日报》被点名批评的,因为在1989年我省才开始试行的教育督导评估中,醴陵得分较低,被亮“黄牌”。 醴陵的变化,教育督导功不可没。 “督政”—— 从“两项督导”到“三评合一” 与全国一样,湖南的教育督导,曾经对“两基”的顺利实现,起到了较大作用。 可是“两基”实现后,许多人开始松懈了,一些地方对教育也不那么重视了。2003年,省人大组织了一个大规模的义务教育执法检查,检查结果令当时上任不久的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和他的同事们心情沉重: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教育法》规定的财政性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在许多地方无法落实。2002年与上年相比,全省有75个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低于可用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教师工资无法保证,2001年和2002年,分别有46个、36个县,在预算中留有教师工资缺口,许多地方是挪用学杂费发工资,其中挪用最多的邵阳、衡阳,2002年分别是4450万元和3794万元。此外还有挪用专项经费、转移支付资金中没有按规定比例用于农村教育、教育的管理体制被下到乡镇等等问题。 就在省里研究解决方案的同时,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天时地利人和,湖南在全国都有影响的“两项督导”就在这个时候,开始紧锣密鼓地酝酿出台了。 2004年元月,春节还没过完,一份关于建立“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的专题报告摆到了时任省委书记杨正午、省长周伯华的案头。之后的几个月,省政府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几经讨论、推敲、修改,分别于4月和8月下发了通知,在全省正式部署。 方案中尤其令人瞩目的是四个“一票否决”:教育经费没有实现以县统筹管理的,中小学教师管理未按规定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拖欠教师工资的;财政向学校收取学杂费或调节基金,或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含专项经费)的。 教育执法终于有了自己的“尚方宝剑”。2008年,全省的125个县市区(包括县级农场),已全部完成了第一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第二轮又于2009年正式启动。两轮6批下来,仅教育经费一项,全省就追补回13.64亿元。第一轮两项督导中,先后有衡东、祁东、邵东、通道四个县被亮“黄牌”,被考评为教育“不合格”,全省通报。这四个县心急如焚,千方百计进行整改,经复查,最终合格。 对县级党政领导来说,“两项督导”是一件大事,因为此前对县一级政府和党政“一把手”的工作进行考核的,只有财税收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这几个硬指标,以省委组织部的名义,对单项工作进行考核的,唯有教育。因此,对“两项督导”,县委书记和县长丝毫不敢放松。 第一轮“两项督导”完成后,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第二轮“两项督导”又加上了“职教”和“教育强县”这样两个内容。 “三评合一”,丰富了督导内容,又减少了基层负担。其中建立对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评估制度属全国首创。第二轮头两批接受“三评合一”的39个县市区,就有3个区县,因为“职教”存在问题——没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中专,而被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两个区县被评为不合格。 “您认为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是否明显”、“您对本地学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满意?”为创新评估考核的方式方法,从2011年开始,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湖南省调查总队,对当年接受评估的县市区的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开展教育满意度入户调查,使这一衡量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式凸显导向功能,体现了“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 “督学”—— 让“示范性学校”真正“示范” 1988年,我省首先对雅礼中学和湘乡一中进行“督学”试点。第二年,全省当时的55所省重点和20所“非重点”就全部被“督”了一次,到1994年,全省已对6241所中小学进行了综合督导评估。 “督学”的主要目的,是促使各级政府和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实施素质教育。进入新世纪,我省先是在总结"汨罗经验"的基础上,实施了县级行政区域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2002年开始,启动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在当年接受督导评估的21所重点中学中,一所通报表彰,五所通报批评,其中一所摘牌。唯一受到通报表彰的是湖南师范大学附中,获得10万元的奖励。而摘牌的则是永兴一中,因为其“办学思想不端正,办学行为严重违规,在校外举办复读班,并同时存在办重点班、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等问题”。这一结果,不仅所有的“省重点”,就是社会各界人士也是大吃一惊! 这之后,每年一次,雷打不动,总有一二十所“省示范”接受督导评估。到2010年底,共对233所(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了督导评估,依法依规对71所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对38所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对22所学校进行了停牌、摘牌处理。 从今年起,省示范性高中评估又开始“变脸”——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修订了评价方案,加强了对课堂教学的评价和指导,每个评估组配备了三名教学名师和特级教师。 随着形势的发展,2008年开始,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又建立了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力争通过督导评估,在2015年以前全省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三年督导下来,全省有3703所学校顺利通过合格学校验收。 创新—— 督学责任区全面铺开 “督学责任区”,听起来是个比较拗口的词。 “也是面对新形势想出来的新对策。”2009年新任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的雷桂平介绍说,如何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让教育督导从专项变为常态,让教育督导深入到教育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他说,他和他的同事们一直在思考着。 “督学责任区”应运而生。其工作任务有八大项,包括督查责任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协调发展的情况;经费投入、办学条件、班子建设以及是否有危及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情况等等。所有督查,事先不打招呼,“悄悄地进村”。 2010年4月,此项制度正式推行。刚开始,许多人不明白“督学责任区”是怎么回事,也意识不到会起到什么样的一个作用。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先做出个示范。10月22日下午,3位特聘督学悄悄地来到有较多举报的衡阳县一中,查实学校至少存在四大问题:一是没能按教学大纲开齐开足课程;二是大班额问题严重,平均班额69.07人。三是县级财政对学校未安排公用经费和教师绩效工资。最重要的是第四条,县财政、物价部门存在违规平调学校事业收入和乱罚款现象。2009年10月,在督导评估期间,县财政追补了2007年、2008年、2009年县一中教师津补贴460万元,退还了2009年平调学校事业收入300万元,共760万元,并于2009年10月16日拨入县一中账户。但这笔钱于2009年10月27日又回到了县财政局,760万元仅仅在学校账户上待了11天。2010年5月,衡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该校跟踪督查期间,县财政局再次将上述760万元退回县一中,在账面上停留了60天,7月31日这笔钱再次返回到县财政局。760万元如此“两进两出”学校,几位特聘督学真是气坏了。很快,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衡阳县政府平调学校办学经费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省教育厅决定给予衡阳县一中黄牌警告、暂停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的处罚。 “督学责任区”机制小试锋芒,即大获全胜。几乎不用再动员,全省上下就行动开了,最新数据显示,到2011年10月底止,全省所有的市州和县市区都全面建立并实施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全省共建立责任区764个,聘请督学3644名,安排专项经费1026万元。全省所有的普通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都纳入了督学责任区的范围,真正做到了全覆盖。省里成立了教育随访督导团,分设若干个小组,每个月选派特聘督学深入到全省各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的随访督导,每月向全省发布一次情况通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新任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表示,湖南教育督导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不断创新督导的体制机制和方法,为教育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教育部门一定进一步依靠教育督导,进一步重视教育督导,使这把教育科学发展的“尚方宝剑”在湖南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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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雯娟 |